广东韶关全面推行林长制

2021年10月15日 09:36​广东省林业局陈日强

9月29日,广东省韶关市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韶关市林长制工作。韶关市委书记、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瑞军,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出席会议。

近年来,韶关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省率先推行林长制,推动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持续开展绿美南粤行动,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经济不断取得新进步。目前,韶关市森林覆盖率达74.43%、森林面积13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9652万立方米,三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为粤东西北首个获此称号的地市。被列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国试点,翁源县被选为全省推行林长制试点县,为全省推行林长制提供了有益经验。

陈俊光对韶关市认真组织开展林长制试点并在试点结束后大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希望韶关市弘扬塞罕坝精神,继续丰富和完善林长制,找准定位,明确目标,理清职责,履职尽责,因地制宜,打造亮点,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不断开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新局面。

王瑞军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督查考核、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韶关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资源巡查、自然保护地监管和森林执法监管;加快推进现代林业经济发展,推动林业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化,拓宽林业资源资产价值化实现路径;高质量实施国土绿化;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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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