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2021年11月01日 13:3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陈本林

近日,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助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一要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引导脱贫人口因地制宜发展以大熊猫生态旅游业为旗舰的“1+10”特色林草生态产业,允许利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适度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对前一轮退耕还林地实施林相改造等方式建设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基地。二要大力推进生态创业,支持脱贫人口利用优质景观资源特许创业,鼓励自然保护地入口社区的脱贫人口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友好型产业,鼓励脱贫人口到林草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创业,支持脱贫人口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林草资源创业。三要大力推进生态就业,优先招录有履职能力的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扶持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向承接造林种草、巡山管护、森林抚育、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林草科技推广等多元化业务发展,鼓励基层林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吸纳本地脱贫人口开展生态管护。四要大力推进修复保护,加强川西北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湿地保护恢复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廊道建设,大力实施盆中丘陵区和盆周山区国家储备林建设,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压实“一长两员”责任,坚决守住森林草原防灭火底线。五要切实强化支撑保障,优先满足乡村振兴重点县对国土绿化和林草产业建设任务的需求并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允许在林地、园地、退耕地营造的木本粮油经济林基地修建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的生产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仓库,组建林草系统帮扶凉山工作队持续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和成果转化推广。

《意见》要求,各地林草、发展改革、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确保到2025年,脱贫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发展生态产业、开展生态创业,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生态脱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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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