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土绿化由注重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

2021年06月08日 09:04中国绿色时报马雨晶

6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未来一段时期,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国土绿化工作将由注重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

《指导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共16条,有4个关键词,一是在哪里造,二是造什么,三是怎么造,四是怎么管。

关于在哪里造。首先要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做好绿化相关规划。其次,要考虑好用地问题,在国土“三调”结果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作为主要的绿化空间,并提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禁开山造地、填湖填海绿化。

关于造什么。首先必须做到以水而定,乔灌草结合,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真正做到乔灌草的有机融合。《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树种草种选择上要乡土化、多样化,特别是要审慎使用外来树种和草种。

关于怎么造。《指导意见》提出,要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宜封则封、宜飞则飞、宜造则造。反对绿化中的形式主义,反对“大树进城”,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反对不计成本的形象工程。要求国家投资或者国家投资为主的绿化项目建设单位编制作业设计或绿化方案,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并监督实施,真正把科学绿化的要求,通过作业设计落实落地。

关于怎么管。对新造林地要封山育林,保证成活率;对中幼林要加强管护,建立完善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保证成林率。要提升质量,通过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大森林抚育和退化林的修复力度。要加强监测评价,健全监测体系,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评价体系,提高信息化和精准化的管理水平。要加强监管,通过林长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在科学绿化方面的责任要求,把国土绿化的科学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在5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推进国土绿化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科学编制绿化相关规划。将科学绿化理念贯穿于“十四五”林草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绿化规划纲要,还有“三北”六期工程、草原保护修复等专项规划中。明确国土绿化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在南部、东部、中部地区,巩固现有绿化成果的基础上,以调结构、提质量为主,着力开展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在西部、北部地区坚持数量质量并重,以增绿扩绿为主,充分利用适宜绿化的空间,加大林草植被恢复力度。

二是优化营造林任务结构。充分利用国土“三调”成果,对造林绿化空间进行科学测算和分析,科学确定全国营造林的总任务量,不断优化营造林整体结构。就全国来讲,要不断加大封山育林和退化林分修复的比重。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加大灌草的比重。全面实行造林绿化任务直达到县、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

三是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针对重点区域突出的生态问题,科学确定一批重点工程。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持续提高天然林质量和稳定性,着力加强三北等生态脆弱区林草植被保护修复,按照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退耕地类和范围,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

四是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在山东、河南等省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区域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示范项目和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探索总结科学绿化的经验。

五是着力提升绿化质量。坚持科学绿化目标导向,制定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办法,修订造林技术规程,农田防护林、草原围栏建设等技术标准。组织各地制定主要乡土树种草种名录,对新造林地进行封山育林,加大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力度,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加大人工针叶林改造,开展健康森林建设。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