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绿剑”出鞘护生态显现成效

2021年07月22日 09:42广东省林业局陈日强

7月15日,汕尾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三项专项行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汕尾市生态环保领域“绿剑”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答记者问。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基本摸清生态环境领域涉林方面情况,各项整改落实工作正稳步推进。

压紧责任高位推进抓落实

开展“绿剑”专项行动,既是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涉林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更是汕尾市打牢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基础的一项具体举措。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制定了《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绿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7项重点任务,围绕自然保护地、采石场使用林地、公墓山使用林地、临时使用林地、森林督查图斑查处、毁林开垦整治、高位养殖等,从6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清理,严厉打击各类侵占林地破坏山体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汕尾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汕尾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就专项行动多次部署调度,抓好工作落实。专项行动坚持守护好市自然生态,保护好市自然资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综合推进水土保持,稳固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全面清理清查、整治整改各类侵占林地破坏山体违法违规行为。此外,为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绿剑”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市政府还成立专门市级督导组,统筹协调汕尾市林业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市直部门,同时压实属地政府和市直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对标对表精准发力促整改

截至目前,基本摸清生态环境领域涉林方面情况。在自然保护地方面,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非法养殖问题,集中在大湖分区核心区,面积102亩,缓冲区约461亩。目前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和海丰县大湖镇政府已全面拆除7处粗放养殖场的板房、增氧机等设施,已完成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大湖粗放养殖整改、自然保护地矢量测量、花鳗鲡洄游通道已正常通水、红海湾海洋公园已设置管理机构等工作……

汕尾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称,近期以来,汕尾市全面梳理涉及林业系统涉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严格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标准,制定问题清单,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落实,不折不扣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目前,清查出全市采石场使用林地的有4个,超范围建设的有3个,其中陆丰市1个,现已关停,复绿方案正在报批;陆河县2个,1个已完成复绿,1个正在复绿当中。全市在建已建公墓山使用林地有25个,目前发现陆河县境内有3个超范围建设,已下发整改通知书,正在整改复绿中。全市继续开展临时使用林地复绿工作。拆除高位养殖涉及林地12处并落实复绿。在小水电清理整改方面,全市共有小水电148座,其中退出类19座、整改类129座。涉及小水电清理整改的3个县(市),正在按照评估意见,制定一站一策整改意见,稳步推进整改中。陆河县查出花鳗鲡、南万红椎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共有小水电站16座,已落实开展退出工作。在执法查处方面,今年以来共立案38宗,其中森林火灾20宗、野生动物14宗、林地3宗、林木1宗。

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汕尾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汕尾市将持续深入开展“绿剑”专项行动,致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汕尾,切实提升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增绿添彩。(陈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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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