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生态平衡,确保湿地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四川省眉山市林业局给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下发通知,切实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
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全面保护湿地对于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全面增强保护湿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求尽快对接明确辖区内湿地资源本底情况。在按照2012年全国统一开展的第二次湿地调查数据加强保护管理的基础上,及时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接,掌握国土“三调”数据确定的湿地资源数据,分图斑逐一全面摸清辖区内湿地资源情况。
要求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建设占用湿地的行为。因国家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需要,确需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进行严格的科学调查、论证和评估,要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要求不断强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通过污染物清理、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要求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制定辖区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形成部门协同、协调推进湿地保护管理的工作格局;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大力宣传普及湿地保护法规政策和知识,使湿地保护理念“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营造全民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张正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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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