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全面建立五级林长体系

2021年09月27日 10:08中国绿色时报赵辉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意见》明确,12月31日前,湖北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省设立总林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县级以上设立林长制办公室。明确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六大任务,包括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推进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社会监督,强化督导考核。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约谈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赵辉 李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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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