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湿地保护标委会为湿地保护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2022年01月10日 10:22国家林草局规划院黄桂林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这是我国为了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首次专门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

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我国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深刻认识当前湿地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新形势,认真落实《湿地保护法》中的最新标准化需求,以不断推进国家湿地保护重大任务为目标,以建立健全湿地领域标准体系为重点,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举办为契机,全面提升湿地保护标准化支撑、湿地保护法治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湿地领域标准体系。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林草十四五保护发展规划》要求,主动适应《湿地保护法》出台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优化构建领域完善、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科学规范的新型《湿地领域标准体系》。

——做好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湿地领域标准体系,切实做好归口标准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在标准需求、立项建议、技术审查、实施应用、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优先启动《湿地基本术语》《湿地生态监测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的立项、编写等工作。

——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把“制定标准是为了用”作为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意识,加大标准实践应用指导力度,结合《湿地保护法》的实施,开展湿地领域标准解读,跟踪、分析标准实施应用情况。

——加强湿地保护标准宣贯培训。结合当前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及时拟定标准宣贯方案,重点选择《湿地分类》《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等开展标准培训和宣贯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做好《湿地保护法》的宣传解读。

——积极参与湿地保护标准国际化进程。2022年11月我国将首次承办《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将以《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召开为契机,介绍我国根据《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要求,加快小微湿地保护的措施、技术方法等标准化进程,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湿地保护标准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湿地是新时代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中的重要内容,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扎扎实实做好湿地保护标准化工作,努力用科学一流的标准引领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黄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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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草局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