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南宁市被列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完成临时性任务情况好、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成效好的设区市之一。南宁市将在2023年获得自治区在涉林资金分配、中央及自治区涉林项目安排、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安排等方面的倾斜支持。
2021年以来,南宁市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把全面推行林长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主动承接自治区推行林长制扩大试点任务,并及时总结试点的先进经验,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共设置市、县、乡、村四级林长2715名(含国有涉林单位),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均担任林长。南宁市还围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工作主线,建立林长述职、部门协作、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各级林长管辖区域和工作职责,并在林区醒目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1742块,接受社会监督。
南宁市各级林长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发展,坚决扛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通过巡林、调研、督导等形式,协调解决自然保护地违规设施整改、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有被侵占林地回收等各类涉林问题1000多起,有力保护了森林资源,全市林业总产值、林产工业产值、花卉业产值始终稳居全区前列,全市林业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胜势成效突出。
推行林长制以来,南宁市林业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林”字上精准发力、在“长”字上履职尽责、在“制”字上积极保障,形成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让南宁城市更绿、生态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