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水平打造林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先行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浙江省林业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3年浙江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任务申报指南》,正式启动首批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任务申报工作。
试点任务申报紧紧围绕林业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按照“产业提效增收、资源提量增值、生态提质增汇、文化提韵增彩、管理提智增能”五个方面展开试点,分为“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和“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两类。其中,每个“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建设任务总投资不少于2亿元,给予省级补助6000—8000万元,建设期限2年;每个“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建设任务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给予省级补助1000万元,建设期限1—2年。
下一步,浙江省将以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任务为主要抓手,计划通过3年的努力,在全省林业重要地区和重点领域,逐步形成高质量、系统性、普惠性的林业发展新格局和林农致富新场景,打造一批具有林业辨识度、看得见摸得着、可复制可推广、社会有影响力、群众有获得感的标志性成果,进一步提升全省林业现代化建设水平,积极为全省奋力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林业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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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