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林业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临沂市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每年在全市评选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在分配市级林业专项资金时予以奖励。
办法明确,重点评价乡镇(街道)在林长制实施运行、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日常监测监管、林业科技推广等7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并配套出台评价标准,设置基础项30个评分指标,以及加减分项和否决项。
临沂市林长制办公室近日将启动2023年度市级林长制激励评选,拟评选出6个激励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