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榕树被砍掉,只剩下大树根
中国园林网11月3日消息:昨日中午,在东莞常平新城市花园里住了六年的陈阿婆站在进出花园的道路上,看着路两旁原本郁郁葱葱的大榕树如今却成了刚栽的小树木,一直不停地喃喃自语:“长了十几年的大树就这样说砍就砍了,真是可惜!”
据悉,一周前,常平新城市花园以大榕树根影响到下水道和电线管为由,将花园主干道两旁生长了十几年的大榕树全部砍掉换栽小树木,引起广大业主强烈不满,纷纷找开发商和管理处讨说法。法律人士称,开发商如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转移或破坏小区内业主共有的绿化,是侵犯业主公有财产的违法行为。
现场:56株大树全部被砍掉
记者昨日进入新城市花园看到,原来被郁郁葱葱的大榕树“罩”成的林阴道不见了,迎面而来的却是一棵棵新栽的小树。在业主们的指点下,记者看到路两旁的大榕树都被连根挖掉,只留下还趴伏在地面的根须,而挖掉的树坑已经被人种上了小树。
一位张姓业主告诉记者,这些被砍掉的大榕树在该楼盘刚开发时就已经种下了,至今已有十多年,棵棵直径大概在50厘米左右。
有业主粗略计算出有48棵大榕树,8棵玉兰树被砍。他们反映,像这么大的榕树一棵可以卖到1万~3万元左右,“管理处凭着很多人都没看到的一纸通告,就擅自把树砍掉卖了,我们肯定不答应”。也有业主表示:“现在政府都大力提倡植树,砍掉树木对环境保护不利,我们不要分钱,只要求他们还原那么大的树。”
管理处:影响到公共设施只能换掉
对于花园大榕树被砍一事,新城市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杨茜解释说,由于他们当时在花园栽榕树时没有考虑到该树种的根那么旺盛,大量的根须直接将下面的下水道堵死,一遇大暴雨,水就会漫到路上;而埋在路下的电线管也被根扎破,导致漏电,很不安全。“今年暴雨发生后路边的一棵榕树被连根拔起,还砸坏了一辆业主小车。由于已经影响到了公共设施,所以我们才决定将它们换掉。”
记者咨询花园砍树前是否经过业主们同意时,杨茜表示,花园没有成立业委会,在砍树前四天管理处已张贴了公告,征求业主意见,上面写得很清楚,也有个别业主询问过她为什么要砍树,经她解释后,咨询的业主也予以了认可。记者当天在该花园的一处张贴栏上看到了该公告,上面的发布日期是10月23日。四天后,大树被砍。
针对部分业主反映大榕树被卖掉的问题,杨茜告诉记者,当初他们叫来砍树的人没有收费,砍掉的树也无偿提供给了他们。
杨茜还对记者表示,她并不清楚是否可以私自砍掉那些树,但她认为,那些大榕树是他们自己栽种的,也没有经过注册,“像花园这种私家的地方,又影响到了公共设施,跟业主通告后,应该我们可以处理,而且我们砍掉后马上又复种了。”
律师说法:管理处做法涉嫌违法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元龙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之规定,在业主与开发商形成买卖关系,开发商将楼房交付业主时,相应的小区内的绿地及绿化交付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已无权对绿地与绿化享有所有权。
开发商如在没有征得业主委员会的通过或全体业主同意,擅自转移或破坏小区内业主共有的绿化,是侵犯业主公有财产的违法行为。他说,对于这种行为,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恢复原状及相应地作出赔偿。对于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破坏公私财产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