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线下桉树被砍掉了
中国园林网5月25日消息:目前,惠东县白花镇明星村村民贺永忠家的约100棵桉树,由于长在高压电线下,妨碍电力线路设施的安全,白花供电所进行了砍伐。贺永忠称,对方没打招呼就砍树。贺提出砍这些树至少应赔偿5万元。白花镇镇政府对此回应,供电部门砍树前与贺永忠有过多次沟通,也提出了赔偿方案,但对方一直没同意。
现场
高压线下的树全部被砍
据贺永忠介绍,5月13日下午,他听人说有10多人拿着砍刀往他家的按树林去了。他上山就看到桉树已被砍倒一大片,剩下残枝败叶,初步点算有约100棵桉树被砍。贺永忠说:“当时有个砍树的工人说是供电所的人叫他们去砍的,理由是保护桉树上方输往矿场的高压电线。”
贺永忠说,这片树林是他在2003年种下的,约有1000多棵。
记者在桉树林看到,桉树林上方有高压线经过,高压电线下的树全部被砍,而高压电线旁边未被砍掉的桉树,长得很茂盛,均已高过了高压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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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主
100多棵被砍应赔5万元
贺永忠告诉记者,高压电线是输往山后一个铁矿场的。2008年时,这个矿场被关停,供电也被切断。“现在这家矿场准备复工,所以叫了供电所的人送电,于是把我家的树给砍了。一声招呼都不打,太过分了。”最初贺永忠一再表示,桉树被砍前,砍树的人并未告知他及家人。
在查看现场后,贺永忠又告诉记者,其实就砍树问题,之前白花供电所与他谈过赔偿问题。贺永忠说,最初供电所本来说一分钱不补,他不同意砍树后,供电所才委托了物价部门进行评估后说赔偿5820元,但他还是没同意。“没想到他们偷偷去砍掉了。”
贺永忠说:“供电所说要砍90棵,但被砍掉的树应该有100多棵,至少应赔偿5万元。”
镇政府物价部门评估补偿5820元
5月20日,白花镇分管供电、经济的副镇长许伟国就此事接受采访时说,采矿场 “鸿祥公司”于2009年初取得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开采证。并且供电部门砍贺永忠家的桉树前与贺家有过多次沟通,也提出了赔偿方案,但对方一直不同意。
许伟国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06年就已对贺永忠家的桉树进行过补偿,并签订了《协议书》。记者在许伟国提供的这份《协议书》复印件上看到,在2006年,矿场与贺永忠的父亲贺谭华达成矿场高压电线从贺谭华所种林木上经过的补偿协议,共补偿3000元,属一次性补款,以后在高压电线下对送电有碍的林木,都可以砍去,不再补款。
许伟国还说:“根据 《电力法》的相关规定,供电部门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桉树进行砍伐,是不用支付补偿款的。”今年1月20日,供电部门向贺谭华下发了《电力线路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他在1月30日前自行消除安全隐患,但是贺谭华拒绝签收。对此,2月1日,白花供电所委托惠东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桉树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得出的补偿款为5820元,但是贺永忠父子还是不同意。许伟国说,后来供电部门再次作出让步,同意补偿1万元,不过他们仍不同意。
律师
如确有安全隐患供电部门有权要求砍伐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邹朝贵律师认为,依据我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贺家种植的树木确已妨碍电力线路设施的安全,供电部门有权要求进行修剪或砍伐,但应给予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双方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或通过权威鉴定部门的鉴定价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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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