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15日消息:东方园林(002310)12月15日公告, 东方园林于2014年12月与河北大吾生态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东胜生态产业园工程施工合同》,协议金额约人民币1.5亿元。
为避免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履行其他义务,近日,公司、乙方与河北东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金世界城市广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东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石家庄永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丙方)完成了《债权质押合同》的签署,丙方拟以其合法拥有的债权(租金收入)作为公司收取工程款的保障。此外,为保证上述担保债权的实现,各方拟通过资金监管的方式对租金收取账户进行监管。
(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