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砍倒两棵树 被罚五万元 大树被砍 岂能只算经济账

2009年07月15日 09:32扬子晚报

中国园林网7月15日消息:昨天上午有南京读者来电举报,该市北京东路南京外国语学校对面的人行道上,一家从事钢琴销售的店家,竟将两棵两层楼高的大树砍伐了,现只剩下一截木桩。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这仅剩的半截木桩。木桩竖立在南京市政府东侧不远处的协和琴行店门口,离琴行大门仅四五米远,留下的木桩有一人多高,直径大约25厘米。记者根据大树在房屋外墙上留下的一些痕迹目测,估计这棵树完整的时候应该有6米高。木桩上零星地长着一些绿叶,想必被砍伐了已有一段时间,仅剩的一截树干中部还有一处斧头砍过的痕迹。木桩旁边有一个矮矮的树墩,显然,另一棵树已经被砍掉了。因为木桩就在琴行门口,记者便走进琴行。老板郝强称,琴行所在的建筑是个旧楼,前不久他们搬到这里不久就发现,门口两棵树中一棵有些枯萎,另一棵枝叶相当茂盛,抵到了二楼的外墙,碰触到了墙上的玻璃窗户。出于安全考虑,他请来了几个农民工,叫他们晚上把树枝靠墙的部分修剪一下。

郝强称,当晚他外出办事,走到店门口时发现枯萎的大树已被农民工伐倒在地,茂盛的一棵变成了一截木桩。修剪变成了砍伐,他也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唯有让民工停止砍伐。他告诉记者,随后园林部门的工作人员就上门查处,玄武区行政执法人员也赶来了。此时,郝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昨天,负责处理该事的玄武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园林部门鉴定两棵大树造成的经济损失是1.6万元,他们结合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造成损失超过1万元的,给予1-5倍罚款,因此最后裁定罚款5万元。

编后

大树被砍,岂能只算经济账

两棵两层楼高的大树,在电锯切割后,转眼间一棵“身首异处”,一棵“连根切断”,这起“毁绿”事件最终以店主“认错”和5万元罚款而收尾了。可它留给人的思考远未结束。据了解,树长成两层楼高一般最少要花将近5—8年的时间,有关部门给两棵树认定的经济损失是1.6万元,姑且不论这个“定价”是不是低了,而它们给路人庇荫和城市添绿的社会价值又怎能用金钱来估量。如果以5万元的代价就能砍掉两棵参天大树,那么很多财大气粗的商家只要嫌树碍事,就随便锯就是了,那“绿色之都”的建设和维护又从何谈起?还是那句老话,护绿是每个人的责任,而胆敢有人对树木痛下杀手,有关部门就应当狠出重拳,罚得那些砍树的和想砍树的都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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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