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出台试行《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规定》

2011年10月27日 10:32中国广播网孙涛 张灿

中国园林网10月27日消息:乌鲁木齐出台并试行《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规定》,今后,绿化建设与管理行为将更加规范,管理职能、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上有了新突破。

乌鲁木齐市绿委办专职副主任晁慧告诉记者,近几年来,我市绿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绿化总量不足、违反城市总体规划随意侵占绿地等现象,《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规定》的出台试行,将使这一现象得到遏制。任晁慧说:过去绿化有些大面积的,有些企业来做,有些部门来做,不是专业队伍,实施过程中,造成树木死亡,在缺陷期内也没有补上,重复工作、重复投资,通过规定,进一步完善绿地系统规划,道路也好,公共绿地也好,都按照要求去建设。

规定中明确,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竣工后,由市城市绿化行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委进行联合竣工验收;公共绿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含一公顷)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积在一公顷以下的由各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晁慧指出,规定的最大亮点是:制定了市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组织验收、分级建设和分层管理的有效机制,极大地规范了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建设行为,对我们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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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