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5千余株树木被滥伐 林业站工作人员被判玩忽职守

2011年01月12日 09:29昆明日报 雷晴

中国园林网1月12日消息:安宁耳目村委会主任、书记采用少审批多采伐的手段异点采伐树木,造成国家天然防护林被滥伐45.2亩,5000多株树木被滥伐。昨日,当地林业站的4名工作人员因监管不到位被法院判处玩忽职守罪。

2004年3月,安宁市鸣矣乡耳目村委会耳目磷矿扩建,需征占用坝塘和小秧田林地,鸣矣乡林业站负责审核申报征占用林地的手续。同年10月26日,安宁市林业局发出采伐坝塘和小秧田林地的采伐许可证,并通知鸣矣乡林业站负责履行采伐监督工作。但作为林业站站长的洪跃超,仅于同年11月安排了林业站工作人员张颖涛、杨佳丽、蒋绍春(天保员)到采伐现场进行监督。

耳目村委会主任马寿云、书记邢忠云(均已判刑)在采伐许可地点以及许可树种之外进行异点采伐,长达近1个月时间,林业站工作人员张颖涛、杨佳丽、蒋绍春在伐前、伐中都没有检验其采伐许可证,也没有到现场进行监督采伐。造成许家坟天然防护林45.2亩,5000多株树木被滥伐。至今,被滥伐的许家坟林场植被仍未恢复。

安宁市检察院认为:洪跃超、张颖涛、杨佳丽、蒋绍春负有对辖区林业资源管理和采伐监督的职责,在采伐过程中,4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许家坟数量巨大的天然林被滥伐,事后也没有履行监督被滥伐区域的植被恢复工作和进行相应的整改,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且情节特别严重。

洪跃超认为,林业站不具有审核申报征占用林地的职责,自己已经安排了杨佳丽、张颖涛、蒋绍春去履行监督职责,他已经调离林业站,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余3被告人也辩解,他们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应该构成玩忽职守罪。

法院审理认为,洪跃超等4被告人没有正确履职,致使公共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其行为均触犯国家刑律,构成玩忽职守,应依法惩处。法院判决洪跃超等4被告人犯玩忽职守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4被告人均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

推荐阅读:

河南:桐柏淮河源盗伐树木成风 青山不再树桩遍野诉罪孽

广东:盗伐百余棵树 罚种10亩林地

福建:商家砍4棵行道树仅被罚五百 市民忧心胡乱砍树成风

河北:藁城庄稼地头2000多棵杨树被砍

(来源:昆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