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16日消息: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1年12月16日开市起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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