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盘山保护区推行集体林租赁工作

2012年11月20日 09:04磐安新闻网张鹏

中国园林网11月20日消息:11月16日,大盘山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租赁工作动员会召开。副县长陈新森,其他领导陈亚琳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县林业局负责人宣读了《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租赁实施方案》。

陈新森强调,开展集体林租赁工作既是加强大盘山自然保护区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涉区林农合法权益、促进林区稳定的重要举措。他要求,有关乡镇、村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举措,集中精力加以推进。在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政策处理延续性原则、公开公平原则和乡镇包干原则,将集体林租赁这一“惠民工程”办实办好,真正让广大涉区林农从中得到实惠,使大盘山自然保护区得到有效管理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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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磐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