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改阶段目标完成 1.8亿公顷林地改民营

2012年11月23日 09:07中国新闻网李飞云

中国园林网11月23日消息:中国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22日在杭州表示,自2008年开始林权改革,截至2011年底,全国8700多万农户得到了1.8亿公顷林地的使用权,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目标。

2008年,中国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拉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主要内容是,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交给农民,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

张建龙说,截至2011年底,全国8700多万农户得到了1.8亿公顷林地的使用权,以及价值数万亿元的林木所有权,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各项深化改革的配套制度建设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效,受到了亿万农民的普遍欢迎,同时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反响和关注。

张建龙介绍,国际社会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参与和研究中国林权制度改革问题,特别是2008年签署的,由欧盟资助,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国家林业局共同执行“支持中国集体林权改革政策、法律和制度建设并促进知识交流”国际合作项目,经过3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计划内容,为国家林业局有关决策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据悉,该项目执行期为3年,项目资助金额220万欧元,中方给予以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项目在中国南方集体林区6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贵州的8个县实施。总目标是通过加强中国现行的集体林权改革力度,提高森林经营的可持续性、改善农村人口生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林农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二是林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培育及制度建设;三是鼓励林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多方参与,促进林业政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四是国际交流,通过国际考察、国际研讨会等形式,促进林权改革国际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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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