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11日消息:原广州市天河公园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陈文宝,因受贿14.7万于日前被广州中院判处十年徒刑。
陈文宝出生于1953年,因涉嫌受贿于2011年3月被羁押,此后其向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交代部分受贿事实,并退赃6万元。
据审查,2008年至2011年3月,陈文宝利用负责全面管理天河公园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其办公室内先后多次收受了经营该公园游乐场项目的钱某等人贿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2.4万元及北京29届奥运会特许纯金“国家体育场”和翡翠镶金纪念章摆件1套。
钱某证实,2008年底,为在西门入园的路段铺设水泥路,将人民币5万元送到陈文宝的办公室后,向陈文宝提出请求,陈文宝同意并收下钱,事后钱某顺利完成水泥路的铺设。
开庭审理中,陈文宝辩称收取钱某的5万元系用于解决天河公园的经费问题,并将款项交给了单位财务人员张立忠。对此,张立忠已予以否认。
2011年12月,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其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非法所得,陈文宝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日前中院审理决定维持原判,此案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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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