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2012年森林综合保险方案

2012年04月17日 09:33中国保险报黄椿

中国园林网4月17日消息:近日,福建省出台2012年森林综合保险工作方案,对全省范围内的商品林、生态公益林以及未成林造林地上的树木实施综合保险计划。

一是确定保险责任为,由于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暴雨、暴风、洪水、滑坡、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淞、干旱造成的保险林木受损,保险公司按标准负责赔偿。二是确定保险金额为每亩500元,保险费率为2.5%。。三是由省级财政建立2000万元的森林综合保险风险补偿金,当年赔付率超过80%时,启动此风险补偿金,赔付由承保公司与风险补偿金按1:1比例承担,超出2000万元部分由承保公司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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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