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23日消息:关于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275号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方园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方园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园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园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 1 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方园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园林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二 O 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本公司将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47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849,7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8,661,479.1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1,038,520.83 元,募集资金于 2009 年 11 月 23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字(2009)第 1—03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以 前 年 度 公 司 共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589,573,185.20 元 , 其 中 , 设 立 分 公 司 支 出41,641,677.96 元,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支出 37,896,118.79 元,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支出 101,000,000.00 元,补充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支出 409,035,388.45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利息收入净额,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4,542,448.47 元。
2011 年度,公司设立分公司支出 109,057,157.96 元,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支出83,717,659.04 元,补充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支出 6,335,156.35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利息收入净额,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0,899,671.3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09 年 12 月修订)。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定期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专项报告第 1 页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批准,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划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募集资金专户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对应关系,具体如下:
(一)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101013358100000490,该专户对应的实施主体为超募资金。
(二)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5330188000005323,该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设立分公司项目。
(三)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新开设的账号为35330188000031990,该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四)公司募集资金可以定期存单进行存储,到期后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各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情况为: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201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杭州银行北京安贞支行1101013358100000490281.43
光大银行北京苏州街支行3533018800000532391.21
光大银行北京苏州街支行3533018800003199020,899,298.72
合计20,899,671.3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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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011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中山东郯城苗木基地的剩余 1012亩、浙江武义苗木基地 988 亩的实施地点变更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土地面积为 2000 亩。将河北井陉苗木基地的部分实施地点变更到河北省高邑县,土地面积为 725.64 亩。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苗木基地涉及土地面积共计 2725.64 亩。
(2)2011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中剩余未变更的苗木基地实施地点分别变更到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和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本次涉及变更的苗木基地面积共计 2184 亩。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募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089.97 万元。该项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2.61%,余额存放见募集资金各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情况。未使用资金主要为绿化苗木基地项目,项目仍在建设期,剩余资金在后续建设期陆续投入,主要用于购买苗木和管护成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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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1,491.02 万元,其中 10,1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其余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超募资金余额为 0.03 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无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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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书,保荐机构认为:
东方园林 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专项报告第 4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80,103.85募集资金总19,911.00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
78,868.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额
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计投入金额入进度(%)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重(含部分变更)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的效益计效益(2)(3)=(2)/(1)态日期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设立分公司否14,425.2314,425.2310,905.7215,069.88100%2011 年25,591.39是否
2、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否14,187.6014,187.608,371.7712,161.3885.72%2012 年—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8,612.8328,612.8319,277.4927,231.26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10,100.0010,100.0010,100.001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41,391.0241,391.02633.5141,537.06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1,491.0251,491.02633.5151,637.06
合计80,103.8580,103.8519,911.0078,868.3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无此情况。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无此情况。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1,491.02 万元,其中 10,1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其余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超募资金余额为 0.03 万元。
展情况
1、2011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中山东郯城苗木基地的剩余 1012亩、浙江武义苗木基地 988 亩的实施地点变更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土地面积为 2000 亩。将河北井陉苗木基地的部分实施地点变更到河北省高邑县,土地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积为 725.64 亩。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苗木基地涉及土地面积共计 2725.64 亩。
更情况
2、2011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中剩余未变更的苗木基地实施地点分别变更到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和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本次涉及变更的苗木基地面积共计 2184 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所述。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无此情况。
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无此情况。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无此情况。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此情况。
问题或其他情况
备注:设立分公司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 644.6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 146.04 万元,原因为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投入到项目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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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