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04月24日 09:51中国证券报

中国园林网4月24日消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4月23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富力丽思卡尔顿酒店二楼卡尔顿二号厅(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安路3号)

3、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桂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公司总股份数为384,000,00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1,450,62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0.6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按照本次会议程序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45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45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45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1,45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5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61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7,840,000股,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5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5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5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5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450,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在201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绍增先生受独立董事邬筠春女士、陆军先生委托向大会作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独立董事分别就2011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201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等方面作了述职报告。《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全文刊载于201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李侠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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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