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促进林业新品种转化应用

2012年04月28日 12:56中国绿色时报

中国园林网4月28日消息:4月26日,第十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这一天,国家林业局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了主题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林业新品种转化应用”的全国林业植物新品种发布推介会暨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应用交流研讨会,旨在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促进林业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和转化应用。

为全景展现本次研讨会的丰富内容和精彩观点,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和本报特别组织了本期专题,集纳了嘉宾的精彩发言,以飨读者。

增强我国林木花卉种业核心竞争力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张守攻

尽管我国林木遗传育种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林业产业全球化、市场化的发展,种业科技创新必然成为国际种业竞争与垄断的核心手段。

当今,优质、高产、高抗基因和新品种已成为林木花卉种业发展的关键,科技创新已成为引领现代林木花卉种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市场化、企业化、多元化已成为林木花卉种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面对竞争激烈的现状,我国现代林木花卉种业发展亟待加强以提高育种效率为主的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加大基础保障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与市场机制结合的林业种业发展模式。

坚持面向生产实际开展科学研究,推进林木良种选育和种苗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坚持育种研究与种苗生产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育种技术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结合;建立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评价、基因发掘与种质创新、良种培育到产业化推广利用的技术体系;构建主要林木和花卉的长期育种项目和体系,形成林木花卉育种的产业链,提高育种效率;加快乡土树种资源的研究开发,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高抗林木新品种,减少对国外品种的依赖。

国家应建立稳定的科技经费投入渠道,完善和落实林木良种补贴、林木种子储备制度等保障性扶持政策,完善和加强林木良种审定、林木种苗生产标识、林木种苗经营许可、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法规制度;加大对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基础条件建设的投入,加强林木花卉种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基地、林木种苗示范基地、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等建设,改善基础设施配套,形成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林木种质生产基地。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林木花卉种业企业建立互利互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种业技术创新联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中的主导作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模式;对林木花卉品种的选引育繁、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创建等给予政策扶持,对实力强、成长性好的种业企业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林木花卉种业企业间的兼并重组,着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林木花卉种业龙头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林木花卉种业企业。

品种权保护和创新两手都要硬

云南省花卉产业联合会办公室副主任 和葵

2011年,云南省花卉种植面积达70.03万亩,花卉总产值266.81亿元,花卉出口总额1.71亿美元,鲜切花总产量达65.03亿支,连续18年保持全国第一。实现了产业发展年均增速20%以上,出口量年均增速40%以上。

云南省在花卉产业快速发展进程中,在科技创新、品种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诸多宝贵经验。

构建良好的品种创新政策环境。云南省委、省政府把花卉列为云南省新兴优势产业,省政府多次出台支持和促进花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云南省花卉产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在全国率先制定花卉行业地方性法规。

营造良好的品种权保护氛围。通过项目推动和资金引导,省级相关单位合作组建了知识产权联盟,设立了云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广泛普及品种权知识,有效提高了花农和广大从业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创新良好的品种权转化方式。采取品种权人、种植者和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确保品种权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尝试实施“零专利推广模式”等其他花卉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以实现多方互惠共赢。

争取良好的资金支持模式。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自2006年以来,通过项目等形式投入到花卉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资金总额累计3500万元左右。截至2012年3月1日,云南省成功选育的花卉新品种已达212个,其中59个获得了植物新品种权证书(3个在国外获授权)。

开拓良好的创新及保护机制。在加强产学研结合,构建技术创新联盟的基础上,整合全省花卉科研力量,加快品种自主研发创新,重点集成花卉关键技术;多渠道、多途径争取资金支持,加大花卉科技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在绿化观赏苗木、地方特色花卉等其他门类花卉自主创新方面取得明显突破,不断拓展自主花卉在国际市场的占有量。

目前,云南省自主研发花卉新品种推广面积累计达4000亩以上,自主鲜切花新品种每亩增收4500元,全省品种权转让、新品种创新等收益累计超过1000万元。

构筑品种转化应用快速通道

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新品处处长 王琦

自1997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来,我国初步构建了植物新品种法律保护制度的框架,建立、健全了新品种测试、代理及信息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国家林业局已受理品种权申请889件,授予品种权384件。

授权品种主要由林木、观赏植物、果树和经济林四大类构成,品种权人主要以科研单位、企业为主,企业是品种权使用人的主体,是将新品种推向市场、进行生产的主要力量。品种权转让人主要是科研单位和个人。

然而,通过实地走访和数据分析得知,目前我国在新品种权应用中存在保护意识低、转化应用经费不足、转化率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新品种的转化应用。

对此,我国应进一步加大新品种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设立公益性品种转化应用专项资金,加强新品种转化应用力度,从而使新品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为增强全民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应针对不同对象和层次,将普及教育、媒体网络的广泛传播与专业培训、业务交流、专家讲座等方式相结合,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提高新品种培育者、品种权申请者和使用者,尤其是广大农户自觉遵守相关法规的意识和能力。

为使品种权人的创新成本有效地控制在社会承受度范围内,除了品种权人自身加强成本管理之外,政府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政府首先需要构建、扶持和完善创新风险基金市场,为品种权人筹谋孵化资金,分散和降低其创新风险;其次应建立专门的创新机制管理机构,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功能,从而达到创新资金与品种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孵化放大效果。

为确保新品种产权流动渠道通畅、供需对接良好、实施利用效率高,应及时强化代理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提供包括育种趋势预测、品种供需状况、受理审批进程以及品种权价值评估体系等一系列综合信息的平台,进一步提高新品种交易和应用效率,加快品种权向市场转化,加强新品种转化应用力度,快速实现经济效益的基础性任务。

优势资源夯实特色产业发展之基

宁夏林业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永华

宁夏林业研究所通过技术攻关,形成了有特色和优势的三大主导产业:以节水耐旱园林观赏植物为主的森淼种业、森淼园林景观规划设计与施工和森淼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及科普教育培训基地。

近年来,宁夏林业研究所面向宁夏及西北地区林业产业化发展需求,针对特色经济林葡萄、枸杞、枣等优新品种的引种选育、绿色优质丰产栽培、保鲜贮运及利用等关键技术进行了研究与示范,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面向城市林业园林景观建设可持续发展,创建了节水耐旱特色种苗产业,引进收集保育特色经济林木、节水耐旱观赏植物、生态经济植物等83科230属560种,是目前我国西北最大的特色植物资源库。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来自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

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林业所依托“抗干旱观赏植物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研究与示范”项目的技术成果,研发储备了观花、观叶、观果、观枝、常绿和地被等系列节水耐旱园林植物新品种30余种,其中2个节水耐旱园林植物林木良种通过国家林木良种审定,5个林木良种通过自治区林木良种审定。

在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种苗订单”3种种苗产业化生产模式,加速特色种苗产业化开发及推广应用。“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实现农民土地流转,集中连片承包,由公司对基地进行投资和经营,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参与基地种苗生产;“公司+农户”模式:农民土地仍然归自己所有,公司给予一定的种苗投入,由农民自己投入生产费用,并进行生产管理,种苗产权归农户,由公司销售,利润分成;“种苗订单”模式:通过技术培训使农户成为基地的主人,参与基地管理,调动农户种植的积极性和管理的主动性,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辐射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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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品种创新 加快转化应用

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启瑺

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着力点,以成果转化为抓手,实现了全方位地与世界花卉产业先进水平接轨。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公司建有浙江省唯一的省级花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先后有16个项目通过省科技厅科技成果验收(鉴定),拥有自主研发品种800多个,5项发明专利已经获得授权,8个林木良种获国家林业局良种审定(认定);制定国家林业行业标准1项、地方标准5项、企业标准120项。

品种创新成绩显著。引进花卉和林木优新种质资源4133份,建成种质资源库290亩;配置杂交组合456个,取得了表现优良的杂交组合和优良单株800多个,改写了F1仙客来种子只能从国外进口的历史;引进彩叶苗木、乡土珍贵树种等各类新品种600多个,选育出彩色景观植物新品种168个,成功开发优新彩色景观树种50多个,生产苗木产品10多亿株。

技术创新形成优势。采用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花卉与观赏植物新品种优质高产等关键技术攻关,建立种苗规模化生产技术体系;以环保、经济为原则,成功研制3个抗病专用基质配方、26个专用配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并已有8个专用基质投入生产;实现了兰花以及名优彩叶树种和乡土珍贵树种产业化开发。

技术集成促进转化。通过技术流程创新与集成,革新花卉和林木种苗生产方式,将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通过建立组培无性系以及平茬幼化复壮技术手段,建立新品种采穗圃技术体系,实现种穗的快速规模化生产;通过技术集成,形成包括品种化技术、容器化技术、基质化技术、标准化技术、机械化技术和生态化技术的商品化产品规模化生产技术体系;仙客来等花卉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彩色木本产业化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模式创新助力推广。按照“工业化改造、标准化定位、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推广”的产业化开发模式,实现了花卉和林木新品种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及市场化的现代化发展目标。

强化林业植物新品种创制转化

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 吴鸿

浙江省成功培育出一批极具竞争力的新品种创制企业、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和产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多年来,累计申请新品种保护189个、获得授权78个,保存各类人工林木种质资源10813份、建立种质资源库2000多亩,全省林木良种总数量达353个。2011年,全省花卉苗木生产面积达193万亩,花卉苗木行业总产值达402亿元,居全国之首。

浙江省取得的突出成绩主要缘于四条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花卉苗木新品种创制与转化作为推进林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内容,并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夯实了全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之基。

加快基地建设,推进转化推广。浙江在全国率先实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开展了林木良种视觉识别系统建设,建成了一批优质林木种子园。目前,全省拥有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0个,全省基地总面积达3万余亩,建立起了以国家级基地为核心、省级基地为骨干、地方和社会办良种为补充的繁育推广体系。

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核心竞争力。浙江省林业厅与科技厅成立了花卉产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组建了林木种苗、花卉等产业科技创新团队,整合资源、联合攻关,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相关产业技术标准,提升了苗木花卉产业核心竞争力。

实施提升工程,助推生物产业崛起。浙江不断优化林业生物产业区域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拓宽服务内容,促进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培育了一批国际知名、国内一流、规模大、牵动力强的重点苗木花卉龙头企业,带动并提升全省林业生物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实现了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唤起全社会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刘俊

中华金叶榆,又称美人榆,是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专家选育成功的白榆彩叶植物新品种,于2006年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

2010年,河北省林科院启动的美人榆维权行动,是我国林业行业保护知识产权第一例案件,通过调解、诉讼等手段,公开宣判1家,正式授权16家企业,为全国林木新品种保护开启了先河。

通过美人榆维权行动,有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国家林业局非常重视美人榆的维权工作,把美人榆维权工作列为全国第一例新品种维权案件,并拨付专项经费用于维权工作。同时,河北省林业局也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维权工作,并由执法、科技、种苗等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活动。为维权活动营造了声势,为推动维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法律是维权的最佳手段。经过近两年的维权实践可知,仅仅依靠说服教育,无法触动侵权单位,只有运用法律武器,对侵权行为进行科学的取证、公证和起诉,才能有效打击侵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团结协作打击恶意侵权行为。我们从侵权企业中选择信誉良好、业绩突出的企业,一方面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和政策引导,一方面为其提供正规的苗木发展规划和技术服务,使其看到授权后的利益,最后使其自觉办理授权,逐渐发展成战略伙伴,共同组成维权联盟,共同维护美人榆的合法权益,共同打击侵权行为。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殷切希望,国家林业部门能够建议国家立法机构,修改现有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司法解释,提高侵权赔偿数额,明确判决依据,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升为法律,威慑侵权企业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尊重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新品种产权的浓厚氛围。

银杏新品种成就大产业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冯殿齐

银杏被誉为植物界“活化石”,为我国独有。通过多年的探索攻关,泰安市泰山林业科学研究院汇集了某种性状变异且正在观察的银杏类型达139个,建立了银杏特异种质试验园;汇集了国内银杏品种及品系102个,建立了银杏品种资源汇集圃。

2008年-2010年,泰山林科院松针、夏金、聚宝、金带、泰山玉帘5个银杏新品种获得国家林业局授权植物新品种权。2011年,这5个银杏新品种一次性全部转让出去后,基地主要技术攻关方向为:接穗快繁技术、大树嫁接技术、盆景制作技术、树体培壮技术、辐射育种、激素诱导育种、新品种基因图谱比较、银杏焦叶现象原因及对策、扦插育苗、种子育苗和银杏新品种测试等。

2012年1月,泰山林科院提出林业知识产权转让费分配办法,并已实施。该办法的要点是“2224分成”:转让费的20%归课题组成员支配,按贡献大小分配给每一名成员;转让费的20%作为同一课题继续研究经费;转让费的20%作为院内林业知识产权基金,鼓励没有课题经费支持的从事林业知识产权研究的科技人员,如申报植物新品种初审费、实质审查费,专利申请费等,均可从提取经费中列支。转让费的40%作为泰山林科院科研管理经费,归集体所有。

目前,泰山林科院已获得新品种权转让费和专利转让费共计200万元,不仅强化了科技人员从事林业知识产权研究的意识,极大地调动了相关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更探索出一条“培育新品种-品种权转让-新品种再研发”的植物新品种研发的良性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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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