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城管大队对辖区千余株抢栽树木集中拔除

2012年06月01日 08:56葫芦岛晚报张德平

中国园林网6月1日消息:日前,兴城城市规划区内个别村民购进大量树苗在耕地上抢种,企图以苗木补偿为由,套取补偿金,被执法人员予以拔除。

据了解,兴城市四家屯街道纪家村个别村民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在城市规划区内突击栽种大量树苗,有关部门曾多次禁止,但个别村民采取你来我走、你走我栽的“游击战”,栽种行为屡禁不止。《兴城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栽植成片林木,必须持有关证明和材料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栽植成片林木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在城市建设征占用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兴城市政府下发的3号文件也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未经批准严禁在古城、宁远、温泉、城东、四家屯、钓鱼台等城市规划区、临海产业区规划区和曹庄、羊安、元台子等乡镇的规划控制区内及其他重点项目规划区内栽植任何树木。对未经批准滥栽的树木要及时清除,不予补偿。

5月4日,兴城市城东街道办事处联合城管大队,根据《兴城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南辛庄二组东大坝基本农田内私自抢栽的千余株树木进行集中拔除。

5月6日,兴城市城管大队、公安局法制大队、巡特警大队联合执法,对四家屯街道纪家村抢栽抢种的树苗进行强制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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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葫芦岛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