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设永久保护绿地制度 小区绿化率不低于3成

2012年06月29日 08:59广州日报

中国园林网6月29日消息:广州首次设立“永久保护绿地”制度,白云山将纳入其中;旧城改造区安排配套绿化用地比率不低于25%……昨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英雄广场举办法规宣传活动,记者从中获悉,新《广州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亮点一:首次设立“永久保护绿地”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向本报介绍,新《条例》当中,最大的亮点在于首次设立“永久保护绿地”制度。据悉,广州市首批永久保护绿地的名单尚未正式出炉,但白云山将被纳入其中。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成为永久保护绿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永久保护绿地的性质,除非出现三种情况:

一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二是行政区划调整;三是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工程。

亮点二:五种区域绿化率各有标准

《条例》一共对5种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划安排配套的绿化用地比例作出规定。第一,医院、休(疗)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机构的绿化用地比例不低于40%;第二,高等院校的绿化用地比例不低于40%,其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单位的绿化用地比例不低于35%;第三,宾馆、商业、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以及文化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用地比例不低于35%,建筑面积不足2万平方米的不低于30%;第四,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及城中村不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第五,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

若是不符合规划该如何处理呢?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条例》实施之后,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可以不予以核发。

亮点三:古树名木需日常巡查

到目前为止,广州受保护的古树名木已近1100株。按照《条例》,绿化部门要给古树名木“聘请”管家照料。如市、区、县级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对一级保护的古树名木至少每3个月巡查一次,对二级保护的古树名木至少每6个月巡查一次,对古树后续资源至少每12个月巡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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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