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县一村民荒山种下核桃树 村干部带人全部毁掉

2012年07月27日 08:49云南网黎汉沿 朱家吉

倪女士展示被拔起的核桃树

倪女士展示被拔起的核桃树

中国园林网7月27日消息:“我去年在荒坡上种下去的300多棵核桃树,前几天却被村干部带着王家村民前去毁掉了。”7月25日,家住嵩明县牛栏江镇老猴街村委玉皇阁小组的倪女士说,村干部给出的理由是荒坡原本是集体坡地,不能种核桃树。目前,倪女士向多个部门反映,但都没有解决问题。

现场:所有核桃树全部被毁

“响应政府退耕还林的号召,我前年以每棵10元钱的价格购买了一批核桃树幼苗进行培养。”倪女士说,去年初,她请来五六位村民将树苗栽种到村后的地里,由于自家的地紧挨着荒坡,她便将剩余的树苗种了上去。

倪女士介绍,荒坡上多年没有生长过树木,也没人管理,长满了杂草,遇到大雨还会冲些土石到地里去。“当时并不知道这些荒山属于集体还是个人,只是想着荒了几十年没人管,自己种上去如果有人来认领再好好协商。”倪女士说,由于荒山上石头较多,他们七八个人花了一个多星期才把树坑挖好,加上干旱浇了很多次水树木才成活。

“你种的核桃树被人毁掉了。”1个星期前,倪女士接到村民电话,荒坡上1米多高的核桃树全部被毁坏。村民告诉倪女士,这是村小组一名姓王的干部带着王家人干的。

“很心疼啊,花了那么大的精力才种活。”倪女士说,不管这些树是种在集体地,还是在坟山上。既然树已成活,不准种也得提前告知后进行移栽,实在不行就充公好了。

25日下午,记者顺着倪女士所说的荒坡走了一圈发现,所有的核桃树无一幸免,毁坏的核桃树有的被连根拔起,有的则齐根铲断,还有一些被折为几段。

村干部:承认毁树但不负责

“经过村委会确认,荒山属于集体所有,王家毁树不对。”倪女士说,事发后她到村委会、镇上进行了反映。

25日下午,老猴街村委会玉皇阁村小组王姓干部也在书记、主任办公室。这位干部承认核桃树是他们王家毁掉的,也承认荒山为集体所有。之前村委会说让王家自己去处理山坡上的核桃树,于是他们王家人才去弄的。但是在毁坏小树时没有通知过倪女士,且在栽树后也没有告知过倪女士是集体的山坡。

“你在集体的山上种核桃树,以后有了经济效益到底算集体的,还是个人的?”王姓村干部说,村里有规定在山上不允许种核桃树、桉树。

下午3点,记者来到牛栏江林业站,但大门紧闭,敲门也没有任何反应。倪女士拨打了站长电话,咨询目前处理的情况,得到的答复却是“5厘米以下的树属于幼苗,不归我们林业站管,你们这属于民事纠纷,无法处理。”

在牛栏江镇政府综合办公室,记者将相关情况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表示,主要领导去开会了,等回来会及时反馈处理。“为了增加农户收入,政府提倡发展核桃经济。倪女士种核桃树在荒坡上虽然不知道土地属于集体,但村里的处理方法不对,首先应该通知对方,不应该直接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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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