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1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全面掌握国有林场基本情况,切实规范国有林场管理,近日,贵州省林业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经县级以上编委办批准成立,专门从事植树造林、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生产单位,其单位名称为“国有林场”或加挂“国有林场”牌子,经营面积在5000亩以上,并具有合法有效的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根据本次调查的成果,省林业厅将建立一场一档省级资料库,并对现有《贵州省国有林场名录》进行更新后报国家林业局备案。备案后的国有林场将纳入国家和省国有林场管理系列,严格按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国家及省有关国有林场的优惠政策和专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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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