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平县青山生态治理与保护工程纪实

2012年09月20日 09:25辽宁日报李国恩

中国园林网9月20日消息:6月初的建平已经骄阳似火,记者在该县铁南街道南汤土沟村的一处名为龙头山的青山工程治理现场看到,过去这里经多年开采形成的大矿坑已被填平,连同裸岩经过覆土已经栽植了各种树木;在万寿街道小平房村水泉沟,一片片高标准水平梯田上种植的覆膜玉米长势喜人,栽植不久的南果梨树枝繁叶茂全部成活。很难想象,几个月前这里还是废弃的矿坑和毛堆。这是建平县开展青山工程建设的可喜成果,也是该县实施此项工程的一个缩影。

在建平,青山工程起步即加速快跑。只用了半年时间就完成矿山生态治理工程13处,面积1137亩。经自查全部为合格工程,其中精品工程6处,面积957亩。退耕还林9万亩,工程封育围栏25公里,面积6300亩。建平,作为全省“青山保护工程”试点县,以其科学的举措、全民的发动,使其青山治理与保护彰显成效。

抢抓机遇群策群力齐动员

建平县矿产资源特别是铁矿石资源丰富,多年开采致使为数不少的山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实施青山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确立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矿产资源丰富的建平县来说尤为重要。重任在肩,建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其视为历史性的机遇,举全县之力来完成这项生态工程。

为加大对青山工程建设的领导力度,该县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林业、国土、水利、发改委、财政等10余个部门参加的建平县青山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把青山工程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县委书记肖森、县长张靖和主管副县长任化卿多次到乡镇,深入现场,督促指导青山工程工作,研究解决资金、管理机制机构等重大问题。

今年1月初,建平县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林业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平县青山生态治理与保护局。随后陆续出台了《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建平县2011—2015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建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把青山工程纳入县对乡镇街场重点工作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对各乡镇街场领导班子政绩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加大赋分权重,实行目标化管理。

从县到乡,主要领导亲临一线,全民动员为改善建平的生态环境建言献策,出汗出力。特别是青山局、林果站、青山办技术人员坚守岗位,始终对青山工程进行全程技术指导,严把技术质量关,积极筹措资金,克服了意想不到的困难,助推了工程建设进展。

恪守原则科学发展保长效

建平县作为矿业经济重点地区和全省青山工程试点县,青山工程能够顺利推进并初见成效,得益于全县科学设计、科学施工并建立完善了相应的推进保障体系。

按照青山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建平县组织各乡镇逐山头、逐矿点、逐地块进行了矿山及其他工程生态治理摸底调查,建立了详实准确的数据库。以此为基础组织规划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做到因地制宜,一山一策,提高了矿山生态治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针对闭矿坑立地条件差的特点,为提高造林成活率,他们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整地方式、造林方式和造林树种。县林业局完成了《建平县青山保护规划》,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山体的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划分了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和合理利用等三个区域。

在进行矿山生态治理中采取了“三个原则”,收效明显。其一,依法规范综合治理原则。县政府成立了以国土、林业、安监、环保、公安、督查室等为成员单位的生产矿生态治理领导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要求生产企业达到标准,在审批范围内合法经营,规范标准。其二,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与乡政府签订生态治理责任状,纳税企业所在属地乡镇政府为生产矿生态治理第一责任人。其三,谁受益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乡政府与生产企业签订生态治理责任状,生产企业为生态治理主要责任人,按青山办年度治理规划进行生态项目治理。

创新思路,建平县青山工程实行了“六个结合”。一是与土地整理相结合;二是与沟壑治理相结合;三是与荒山造林相结合;四是与园区建设、城镇建设相结合;五是与矿业整合相结合;六是与林权制度改革相结合。

“原则与结合”工作的实施,规范了全县青山治理行为,为青山工程的长远发展建立了保障机制。

重拳出击咬定青山不放松

“青山工程”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和造福子孙后代的惠民工程。为捍卫这项工程成果,建平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相关保护组织,形成林业局、青山局、森林公安、综合执法大队等组成的联合打击态势,开展了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百人百日”专项行动。

在专项行动中,他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以整顿、打击矿山开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为重点。以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威慑、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大力推进青山工程建设,保护生态安全。

他们把清理查处的范围辐射到全县19个重点涉矿乡镇,依法查处在林地内各类非法采矿、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对林地内黑区矿点依法取缔,对无证或持过期和吊销许可证毁林开矿、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一律依法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证矿山无林地征占手续的依法处理,责令停产,补办林地征占手续,不能补办的限期恢复植被;对于选矿、尾矿库和排渣场占用林地而无林地征占手续的,责令停产,依法处理,补办林地征占手续,不能补办的,限期恢复植被。对于既不补办手续又不能限期恢复植被的矿山企业,一律予以关停。

建平县人民以大地为纸,以心血与汗水为墨,不断书写着青山绿水的画卷。建平未来的山山岭岭,会更加翠柏常青、古木参天,社会的生态环境指数会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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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