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市环保局“四项措施” 确保环境安全

2012年09月20日 13:17明光市环保局茆新贵

中国园林网9月20日消息:为确保环境安全,市环保局主要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制定《明光市环保局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明光市环保局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明光市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突发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了突发事件响应机构,明确了相应职责,制定了明光市环保局应急队伍建设方案,建立了信息报送网络。

二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各类专项环境整治活动,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督促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要求重金属等涉铅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须有完善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等有力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环境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摸排可能发生群体性信访因素,积极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对可能出现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环保问题,立足于早知道、着力于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等,做到来电、来人接待热情耐心,实事求是,现场处理快速认真,及时反馈,达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强对林业、河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影响生态环境和造成生态纠纷事件进行了清理和规范,促进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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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光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