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18日消息:近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的意见》,全面启动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工作。《意见》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区)建设市民休闲森林公园的指导和支持,分工负责,明确任务,统筹推进;各市、县(区)政府是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的主体,做好项目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从多个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当地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立完善市民休闲森林公园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民休闲森林公园生态教育功能。
《意见》围绕“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重在自然、精在特色”的建设思路,将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与保护生态、美化环境、发展旅游、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确立近、中、远期三个目标。
《意见》中的近期目标是到2017年,各市、县(区)在城市规划区、城市控制区或城市近郊,建成一座包括湿地在内面积1000亩至5000亩的市民休闲森林公园,有条件的可以扩大建设规模和数量。其中,2014年上半年完成市民休闲森林公园规划编制、评审、论证、批复立项及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完成公园主干道、供排水管网、供电设施、景观造林、人工水面及水系开挖等基础设施工作,以及公园内主要景点建设和85%的人工造林任务。2016年至2017年完成剩余15%人工造林任务及补植补造、景观工程及园林配套设施建设;完成部分功能区建筑、主题雕塑、展览馆等建设工作;完善道路系统;完成公园建设竣工验收,公园雏形初步形成。中期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集健身、游览为一体的市民休闲森林公园,生态功能初步显现。远期目标是到2030年,建成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以休闲为主,集文化、健身、游览、科普和生态为一体的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市民休闲森林公园。
据悉,通过近、中、远期三个建设目标,使市民休闲森林公园成为重要的生态屏障、城市绿肺和人文展示平台,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促进当地旅游产业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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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