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8日消息: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相关决议,将加大美丽乡村建设的财政保障力度,2013年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预计可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总额为9.1亿元。
根据相关决议,广州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30%涉农资金用于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同时,落实不少于40%的区(县级市)级涉农资金安排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朱建华透露2013年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预计可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总额为9.1亿元。
财政补助并非一次性发放完,还要看建设的成效。广州市财政对区(县级市)的补助资金先按市本级补助额的60%下达,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经市美丽乡村办检查合格后再下达补助额的20%,剩余部分待项目验收后再下达。若经检查、验收发现建设工作尚未开展的,则由市财政收回补助资金。
自从2012年,广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美丽乡村以来,增加资金投入也是村一级的最大呼声。在花都区花东镇港头村,村长曾庆洪在政府提出建设美丽乡村后,主动放弃了房地产生意,回老家打造农耕文化休闲旅游。“现在基本都是我们自己投入,虽然规划出来了,但是资金有很大的缺口,单枪匹马是搞不成的。”目前,港头村委只能以征收补偿的方式收回空置的古建筑和鱼塘,村民通过自家的古建筑入股。因为资金问题,大部分古建筑只能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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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