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PM2.5考核赏罚分明 确保为民打造宜居环境

2013年06月26日 10:24中国园林网项佳波

中国园林网6月26日消息:25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外公布《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此次颁布的《考核办法》除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挂钩以外,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还将与经济奖励处罚直接相关。据悉,考核合格者最高奖励可达500万元,相应的,考核不合格者,最高将处罚500万元。

浙江将PM2.5纳入政绩考核,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规范组织管理工作,完善政绩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和完善生态建设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考核办法》的颁布,更坚定了浙江对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决心。近几年来,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浙江作为资源匮乏、环境承载能力弱的省份,始终坚持以绿色引领发展,走环保优化之路,实现绿色经济的发展。

雾霾严重的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而PM2.5是造成雾霾的主要原因。将PM2.5纳入政绩考核,实行“环境保护问责制”,在一定程度上将有效的改善人居环境,还人民一个健康绿色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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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