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30日消息:我市三个老城区合并为姑苏区,并设立了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为的是更好地保护苏州古城历史格局、传统风貌以及优秀传统文化。对此,我市今年第五次编制名城保护的整体规划——《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该规划自今年1月起编制,经过省市多个部门、众多专家反复研究、论证,数易其稿,于7月30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昨天正式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
与前四版规划相比,新版规划在理念上更先进,内容上更全面、更系统,就内容体量来说,是前一轮规划的四五倍。新规划提出了新的名城保护观:保护、利用与发展三者相互协调、相辅相成,使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成为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除了延续上几版规划中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还提出统筹保护与发展,完善名城保护机制,促进名城可持续发展,使苏州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示范区。
新规划创新地提出了分层次、分年代、分系列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不同层次、不同年代、不同系列的保护内容,有各自不同的保护重点和利用策略。
分层次保护,可以厘清历史文化遗产与空间层次关系,明确不同空间层次的保护内容、保护重点及工作主体,实现全面保护与重点突出相结合。这轮规划,地域空间上分为历史城区、城区和市区三个层次。
分年代进行保护,可以挖掘、保护、彰显年代特色与文化内涵,彰显历史文脉的延续性与可读性。这轮规划,把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分隋唐前、隋唐宋元、明清、民国和建国后五个年代进行划分,从而分别制定保护重点。
不同的内容,需要不同的保护手段。这轮保护规划,苏州一共梳理出十一大系列保护内容,包括园林系列、工艺美术系列、建筑系列、桑蚕丝绸系列、大运河系列、戏曲系列、美食系列、民俗系列、名人系列、宗教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系列。
“我们要保护古城,但也要让古城内的老百姓们过上现代化的生活。不能说要保护,就什么都不能动,而是要科学、系统地去协调和利用。”市规划局局长凌鸣介绍,他们希望通过规划措施提高历史文化名城的宜居性,满足不同人群、社区整体的发展需求和向往,增进社区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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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