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6个县(市、区)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专家评审

2013年09月12日 09:56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中国园林网9月12日消息:在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正稳步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截至9月5日,全省已有56个县(市、区)完成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专家评审,占到全省要求编制总数的65%,其中有24个已报送省林业厅审查。

为加快县级林地规划审查审批工作,省林业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完成,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停止该县的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批。同时,针对审查审批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省林业厅多次与编制单位和有关县(市、区)沟通协调。还采取集中专家评审等举措,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将林地保护利用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是实施林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完成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建设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高林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是围绕中心工作,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要事,是积极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树立生态保护屏障,实施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更是全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真实写照。

下一步,省林业厅将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省全面完成县级林地规划的审批工作。(浙江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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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