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国有柳埠林场发展受制于资金短缺 曹凤芹 摄
中国园林网9月30日消息:从财政部获悉,今年中央财政共下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49亿元,主要用于对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其中,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
经济导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国有林场多为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造林、抚育、防火等工作需要巨额经费投入,而每年每亩5元的补偿标准明显偏低,不能满足当前国有公益林的实际需要。
“林场现在是‘两条腿走路’。”济南市历城区国有柳埠林场场长宋宜智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林场的职能是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管护,“应该全额拨款,稳定国有林场公益林保护资金渠道。”
业内人士认为,应该提高林地补偿标准,解除林场管护人员的后顾之忧。资金缺口难补
28日的济南阳光明媚,导报记者赶至位于济南市南部山区的柳埠林场时已是上午10时。远看群山苍翠起伏,头上是蓝天白云,身边绿树环绕,远离工业的污染和都市的喧嚣,空气清新。
“你看这些山头,都属于国有林场,森林的林相、林分质量都好于集体林。”柳埠林场办公室副主任庞晓珍告诉导报记者,整个南部山区资源保护最好的就是林场。
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林业厅了解到,我省共有国家级公益林1446万余亩,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改善环境、保护生态、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作为我国区域生态建设的主力军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骨干,国有林场自身发展却遇到许多困难。导报记者了解到,由于现在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国有林场大多是生态公益林,不能砍伐,特别是随着林场管理权限逐步下放,且从财政全额拨款改为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很多林场的经营收入连发放工资都不能保证,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面临巨大压力。
“财政每年只拨付林场80%的人员(林场职工)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需要自己筹措。”宋宜智说,柳埠林场有林地3.75万亩,其中国家级34442亩、省级2253亩、市级726.25亩,每年的补偿资金只有十几万元,而维持整个林场正常运转至少需要150万元。
宋宜智说,林场防火压力最大,“没有可控性。”据他介绍,林场每年的重点防火期长达7个月之久,3.75万亩的林地需要50人的消防队伍(林场自己雇用),以每人每月2000元工资来算,这7个月仅人员支出就需要70万元。此外,还需要消防设备,包括两辆消防车费用4 万元(20 万元/辆,10-15年更新,年均花费4万元)、30台灭火器费用2万元(3000多元/台,5年更新)以及车辆用油等,每年共计约10万元。“仅防火一项就需要80万元。”
此外,病虫害防治正常情况下也需要10万元/年,加上10个林区、一个检查站、一个瞭 望台以及办公楼、消防队营房等需要维修,设备更新和其他一些基本工作设施的费用,“每年150万元能勉强维持,要想较好地运转则需要约200万元。”宋宜智说,这还不包括职工工资缺额的20%。
据林场财务人员统计,工资差额是121万元。“如果算上职工工资缺额的20%,整个资金缺口约300万元。”
对于这个不小的差额,国有林场不得不自力更生。由于目前国有林场几乎全部属于生态公益型林场,国家政策明确规定不允许采伐。据悉,柳埠林场当年以山林入股形式所建的济南野生动物世界的收益,由于种种原因很难兑现。
“现在林场的最大收益来自荒山造林。”宋宜智坦言,林场每年荒山造林2000亩,林场职工的技术优势使得苗木成活率较其他单位高,再加上自己育苗,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成本支出。“从今年1月开始,工资才发全。”定位尴尬难留人
“非工、非企、非农、非商。”山东省林业厅副厅长吴庆刚曾这样表述目前国有林场的尴尬定位。
“国家的许多工程项目建设没有国有林场的份额,新农村和城市建设也没有将国有林场纳入,许多农村享受到的政策,如粮食直补政策、退耕还林政策、合作医疗等,林场职工都无法享受,国家实施的村村通水、电、路等惠民工程,国有林场也一直没有纳入相应的规划和实施范围。”省林业厅计财处一名工作人员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国有林场成立的多种经营企业由于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的要求,总体运营情况较差,省林业厅调查显示,近年来全省国有林场年亏损额在500万元左右。目前全省还有21处林场场部不通公路,80处林场240个营林区不通公路,83处林场不通自来水,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困难的林场职工达5000多人;林场房屋危房面积达10.4万平方米,占45%;11处林场场部不通电话,100多个营林区不通电,各护林站基本上不通电,仍然使用煤油灯照明;有80多处营林区无通讯信号,120多处林场不通有线电视、宽带。“林场需要的人才不愿来,来了也留不下。”知情者说。
2004年,我国正式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对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对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每年每亩10元。
“5元/亩/年太少了,很难发挥补偿的作用。”济南市林业局副局长商光彦接受导报记者表示,作为公益性质的生态效益林,应加大补偿力度。创新管理体制
“林场急需一场改革。”宋宜智说。
为了破解林场窘境,我国已经在部分省市展开改革试点。在近日召开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国有林场改革目标可概括为“1+3”,即以加强生态林保护为核心目标,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林场自我发展活力、创新林场体制机制管理为重要目标。
据悉,山东泰安的13处国有林场目前已全部划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少了生活后顾之忧的林场职工,工作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激发。
宋宜智说,国有林场大多位于偏远山区,市场发育不充分,聚集产业要素的能力有限。“林场是完全公益性质的,地方财政理应全额拨款进行维护。”但他同时表示,靠高成本投入进行改革试点,不具有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增强林场的自我发展活力,需要建立一个创新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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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