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0月28日消息:清远市是我省西北部环形生态安全屏障重要区域的一部分,涵盖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州市(两个瑶族乡)、阳山县(一个瑶族乡),总面积8528平方公里,人口130多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9万。这里的山川河流与茂密森林,形成了粤北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维护我省生态安全和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并承担着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的繁重任务。清远北部地区划定为广东省“生态发展主体功能区”后,要求当地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正常发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源开发活动,留给清远北部地区的发展方向只能是绿色产业。清远为全省生态安全做出了贡献,支持清远发展绿色经济也迫在眉睫。
一、清远绿色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清远发展绿色产业不仅肩负着确保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等经济重任,更承载着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非经济重任。清远绿色产业发展比较晚,没有形成相应规模和完整的体系,与构筑我省粤西北环形生态安全屏障的迫切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清远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是全省12个人均GDP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市之一,城乡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北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服务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很大。也正是因为清远北部少数民族地区多为崇山峻岭,才具备了“生态发展主体功能区”条件,是发展绿色产业的理想之地,经过当地党委、政府长期不懈的努力,在困难条件下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取得的成绩
根据国家民委2011年统计,清远市连南、连山两个民族自治县在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中,GDP排名分别为83位和89位,人均GDP分别为36位、44位。近年来,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整体呈上升趋势。
1.绿色工业发展进入探索阶段。清远少数民族地区县(市)在抓好现有工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对绿色工业进行探索,加大绿色产业的引进力度。近年来,连山县把招商引资的目光紧紧盯在现代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上,引进与绿色产业相关联的重大项目。连南县也入驻了一批实施清洁生产,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
2.特色生态农业发展初具规模。连山实施“三品”工程建设,特色生态农业种植规模进一步扩大。连南正在逐步形成茶叶、油茶、优质稻、蚕桑、中药材等传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阳山秤架瑶族乡因地制宜发展高山云雾茶、中药白芨以及兰花种植项目。各少数民族县、乡还注重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功申报一批国家级农业品牌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3.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已见成效。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连南县编制了《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12-2020)》。连山县对大旭山景区、鹰扬关景区进行了升级改造;成功举办了壮家戏水节、瑶族盘王节等活动。阳山秤架瑶族乡依靠“第一峰”品牌拉动瑶乡旅游,构建生态旅游新格局。连州市通过瑶安瑶族乡盘石里村的“神老节”、天光山百里摄影长廊;三水“挂榜瑶寨”,吸引大批海内外摄影爱好者和游客。
4.民族文化产业方兴未艾。连南成功举办“瑶族文化艺术节、“世界瑶族文化交流研讨会”和悉尼“醉美连南”等活动,利用民族文化开展对外交流。连山、连南分别有一批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列入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项目被立项传承。连州三水“瑶族布袋木狮舞”被列为广东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生态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连山、连南是省级林业生态县,相继制定了主体功能区生态发展规划,提升生态环保级别,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林区育林和森林资源保护,2013年连南森林覆盖率达82.1%,林木绿化率达86.2%;连州瑶安乡森林覆盖率达97.8%;到去年为止,连山生态公益林面积有68万多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44.1%;阳山秤架乡生态公益林面积50多万亩,成为全县最大一片绿洲。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清远市还有18万相对贫困人口,大多数生活在北部少数民族地区,即由广东省划定的“生态发展主体功能区”。北部地区经济落后,贫困人口增加,与当地绿色产业发展滞后不无关系。长期以来,清远北部地区依靠林业经营、矿山开采支撑当地经济,被确定为广东省的“生态发展主体功能区”后,原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道路行不通了。加之北部地区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起点低,产业园区配套水平低,新引进优质产业项目少,经济总量小,人均财政收入和自给率低,财政入不敷出,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收入偏低,产业升级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区域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建设比较薄弱等一系列问题,成为清远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绿色产业的最大障碍。
1.现代工业发展后劲不足,对绿色工业缺乏吸引力。一是工业经济总量小,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低,特色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品牌效应尚未形成。二是工业园区资金投入不足,配套设施建设跟不上发展需求,土地储备不够,对企业进驻形成障碍。三是实施生态发展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家对工业产业规划、工业用地、环评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实行严格管理,同时也挤占了绿色工业的发展空间。四是由于区位条件差,生产与物流成本高,使绿色生产企业望而却步。
2.绿色农业发展水平低,生态产业主导不突出。一是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存在粗种粗养,轻加工轻经营现象,农业整体经济效益水平不高。二是生态产业主导不突出,特色农产品产业规模不大,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民增收乏力。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因生产和经营规模小,资金紧缺、技术力量薄弱,对名特优农产品开发和农产品品牌创建能力不强,组织带动能力不强。四是农产品流通的市场化水平较低,市场建设还有待加强。五是农业部门工作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六是缺乏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市场监管体系没有建立。七是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农业生态环境所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3.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不全,旅游品牌开发严重滞后。一是资金紧缺,影响景区、景点改造升级;对旅游的投入和宣传营销力度不足;旅游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不够齐全;接待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少数民族旅游业的发展。二是缺乏旅游精品,品牌形象不鲜明,民族特色不浓郁;旅游商品开发严重滞后,缺乏引擎拉动。三是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导致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效率较低,服务质量不到位。四是广大群众对生态旅游的认识不足,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不强。
4.民族文化发展乏力,缺少拉动性强的文化产业。一是缺乏民族文化技艺传承人,导致瑶族耍歌堂、长鼓舞等一批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欣赏价值的文化遗产面临濒危的状态。二是缺乏保护经费,以致有保护价值的民俗文化建筑年久失修。三是瑶族刺绣仅限于基础性培训、传承和展示中,尚未真正推向市场,没有形成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拉动性的文化产业。四是抢救挖掘、整理民族文化遗产不到位。
推荐阅读:
(来源:南方日报) [分页]
5.转移支付政策“倾斜度”不够,给绿色产业发展带来挑战。一是该地区被划定为生态发展主体功能区后,经济发展速度受到严重制约。如阳山县秤架瑶族乡被定位为“绿色生态保育功能区”,辖区内的国家级南岭自然保护区及国营林场等大面积原始森林受到封山保护,原有项目开发受到制约,开源渠道不断减少,乡财政主要依靠小水电每年约150万元收入过日子,如何培植财源、壮大实力,确保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支出,是秤架瑶族乡面临的最大困惑与挑战。二是虽然省财政厅出台意见,确保基础性转移支付的比重不低于六成,但其激励型转移支付的计算方式仍以“四税”收入增长,以地方生产总值、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和生态保护指标增长率作为指标,计算综合增长率增长,统一给予当年一次性激励性财政转移支付,没有体现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照顾优惠和政策倾斜。三是民族乡财政捉襟见肘,虽然中央、省、清远三级每年有25万-60万元不等的民族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民族乡发展的专项资金,但民族地区受自然条件、人口、历史、交通等因素制约和影响,经济落后,自有财政收入薄弱,政府运转困难,无力扶持绿色产业发展。
6.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不完善。一是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不完善,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难以应付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生态保护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存在责任不清、联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现象,直接影响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和成效。二是生态保护力度不大,由于少数民族县(乡)财政收入拮据,无法保证正常的市政建设资金投入,导致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不到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标准,已批准列入生态保护的森林资源补偿过低,生态保护补偿得不到应有的资金补偿。三是旅游景区与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不相协调,旅游景点和旅游开发地沿线种植观赏植物功能不高,普通民众和企业“重发展、轻保护,重眼前、轻长远”的观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清远发展绿色产业的对策建议
自然资源禀赋及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决定了我国必须走绿色产业发展的道路。清远发展绿色产业是构筑广东省粤北环形生态安全屏障重要措施之一;是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自然资源短缺、产业污染严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生态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而提出的新的发展模式;是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为核心,以适应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目标要求的产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是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取向。
1.发掘地域文化优势,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一是利用主体功能区生态优势,凭借大江大河大森林的自然资源,丰富岭南文化遗存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凭借少数民族地区的旖旎风光、瑶壮民族的千年风情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二是利用民族工业园吸引绿色产业入园,按照绿色工业需要重新调整工业园区产业的规划思路,优化工业发展空间布局,突出区域分工,合理配置资源。通过政策性引导,引进绿色环保、效益好、上规模的现代工业、高端农产品加工企业。
2.加大政策力度,助力绿色产业发展。一是免除省、市安排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中“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免除民族自治地方承担的配套资金”的规定,建议省、市积极兑现这一民族政策。二是争取中央给予广东少数民族县(乡)政策倾斜,特别是在绿色产业发展方面的优惠政策,使其能够享受中央财政对西部民族地区的优惠待遇。三是采取切实有效的财力保障措施,实行分类指导,重新核定自治县的转移支付基数,使其人均可支配财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然后再对其实行激励型机制;同时调增自治县的新增转移支付系数(或增加民族系数),使其略高于一般生态发展地区,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绿色产业夯实经济基础。四是加大对绿色农业扶持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降低少数民族地区申报农业各类建设项目的认定标准,增加对现代农业、农业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支持,减免除地方配套资金,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农村金融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优先安排;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联合绿色农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把农业产业项目做大做强,创建农业品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与珠三角发达地区的消费市场合作对接,建立稳定供销关系。五是强化食品安全重点整治,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3.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一是提高生态补偿标准,目前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远远低于商品林的经营收入,按测算,清远市少数民族地区林农杉木收益400元/亩/年,而省财政补偿生态公益林的标准是18.5元/亩/年,林农迫切要求砍伐生态公益林或退出生态林管理,应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50-100元/亩。二是加大造林补贴力度,以采取实际验收造林数的办法直补到造林户(林权所有权者),争取从2012年的每亩造林补100元,增加到150元或200元/亩。
4.加大民族文化事业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对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力度,帮助解决民族地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债问题。二是尽快建立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博物馆,建立健全文字、声像资料档案。三是继续实施省人大关于山区文化工程建设议案项目,从资金、设备、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事业投入,将民族地区文化人才培养纳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规划,设立民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免除地方配套资金。四是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瑶族“耍歌堂”、“长鼓舞”等项目的改编工作。
5.把发展绿色产业与扶贫相结合。一是加大绿色产业开发扶贫力度,通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互助资金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生产加工、销售绿色食品为轴心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二是通过有效合理的土地整合,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绿色产业。三是大力推广金融扶贫模式,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绿色经济资金短缺难题,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标准农田改造,为发展绿色产业创造条件。四是加强绿色产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生产能力。
推荐阅读: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