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今年严管“绿化违法行为” 擅自伐木要狠罚

2014年03月13日 13:32北方网任悦 李海燕 孙宗涛

中国园林网3月13日消息:春暖花开,人们的户外活动增多,同时,搭建违章建筑,破坏公共绿地等行为也开始增多。城市管理需要加大力度。近日,全市综合执法系统3000余人参加了针对《天津市绿化条例》的培训,学习掌握相关规定,积极投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中。

天津市综合执法部门针对以下几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闲置土地不进行临时绿化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临时绿化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养护管理单位不尽养护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致使树木死亡的,责令限期补植,并可处以树木基准价值3倍的罚款。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临时占用期满未按规定进行恢复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可以按照占用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责令限期补植;擅自迁移的,并处以树木基准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的,并处以树木基准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损害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基准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推荐阅读:

造林绿化要尊重自然符合国情

江苏镇江:小区绿化经难念 家家期盼“不差钱”

山东:安丘免费向市民发放3000棵绿化苗木

山东:青岛立体绿化构筑“后花园”

(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