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态补偿机制 让生态“守望者”不吃亏

2014年09月30日 13:49苏州新闻网张鹏

马舍寺前村 郑思年 摄

中国园林网9月30日消息:生态补偿,这一旨在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的政策,在苏州已经实施了四年。四年里,全市累计投入生态补偿资金51.6亿元。有了这些资金,环太湖、阳澄湖那些守望苏州生态环境的镇、村,环境变好了,基础设施投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提高了。《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施行后,将会以法律法规形式规范生态补偿机制的运作,用制度保障生态“守望者”的利益。

生态补偿“不发展”

马舍村成了明星村

初秋的太湖,烟波浩渺,苇荡摇曳。站在吴中大道尽头的太湖之滨,吴中胥口镇马舍村村支书施永飞指点记者向湖中望去:“这湖中的4个圆球,就是吴中区和苏州工业园区的取水口。你看,湖水多好!”

作为距这个取水口最近的行政村,这十多年来,“严控发展”的马舍村作出了不小的牺牲。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苏州大规模环保风暴下,马舍村范围内的“十五小”企业全部关停搬迁了,就剩下了两三家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转制企业,村子日渐衰弱下来。虽然后来村里也找到了发展方向,但相较于苏州其他地区日新月异的变化,马舍村只能算是“中等偏下”水平。

时光的年轮转到了2010年7月。这个太湖之滨的村落,忽然闻听一个令他们意想不到的好消息:“说是市里下文件,要给我们村每年补偿100万!”原来,苏州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要让生态环境的守护者,通过生态补偿机制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基本农田,不低于400元/亩;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行政村,每年按每村100万元给予生态补偿; 对太湖、阳澄湖及各市、区确定的其它重点湖泊的水面所在行政村,每年按每个村50万元给予补偿……”

“没想到,因为不发展,还能得到补偿!更没想到,补偿不是两三万,而是100万!”2011年元旦刚过,施永飞代表全村领到了这笔“巨款”。那么,这笔钱村里是如何使用的呢?“这个钱,一不发给干部,二不发给村民,我们全部用于村里的环境改善。”施永飞介绍说,有了这笔钱,村里实施了家庭污水集中收集工程,整治了村庄环境。如今村里鸟语花香,村容整洁,流经村里的小河水清得可以淘米洗菜,马舍村成了远近闻名的明星村庄。

以立法的形式确定生态补偿机制更有刚性

“生态补偿的实质,是补偿因生态保护造成的发展机会损失。”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我们只有生态赔偿,污染了别人,要给予赔偿;而现在,为保护环境作出了贡献的人,也可得到补偿,让生态守望者不吃亏。

不过,由于全国此前没有可以参照的制度规范,各地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地方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不够,部分村资金管理透明度不高,区级补偿资金用途不够具体,考核评价机制执行还不到位,生态补偿模式单一。针对这些问题,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对生态补偿进行专门综合立法,以对相关问题进行总结规范并提供法律依据。而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记者注意到,即将施行的《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就适用范围、生态补偿定义、补偿区域、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申报和审核、补偿资金的承担、拨付、使用和监管、法律责任等诸多内容进行了明确。此外,《条例》第六条对多元化补偿机制做出了规定,为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补偿活动预留了空间。

实施生态补偿,全国不少地方都在行动。与其他地方相比,苏州的生态补偿一开始就是由人大推动的,并且积极探索立法。为什么要这么做?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以立法的形式将生态补偿确定下来,更具有刚性,“生态补偿涉及部门众多,在一些地方,是由环保部门牵头来做的,可这样的政策,环保部门往往牵不动。”在苏州,生态补偿工作由财政局牵头推动,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统筹,农委、环保、水利、国土、规划等部门协同参与,从而确保政策真正落地,用制度保障这些生态“守望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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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