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0月19日消息: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正式将“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列。从“新四化”到“新五化”,这是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赋予了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内涵。作为浙江省重要生态屏障的丽水,无论是应对各种发展问题的挑战,还是着眼于建设全国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双示范区”的目标,都必须加快绿色转型步伐,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要坚持发展战略绿色化。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将绿色化发展战略一脉相承,使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成为基本途径。
要坚持产业结构绿色化。在“3+3”生态产业体系基础上,大力培育“1+9+5”新产业体系。立足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农业生态化、标准化、电商化步伐;以“四换三名”工程加快传统工业生态化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快工业“褪黑还绿”;将生态旅游业打造成为第一战略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经济;大力推进生态服务业、养生养老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
要坚持生产方式绿色化。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产业向园区集聚、人口向城镇集聚,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打好“34567”系列组合拳,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加大工业重点领域治污力度,严格执行项目准入的环评标准。探索“绿色化”生产路径,从直线生产方式转变到循环生产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
要坚持生活方式绿色化。宣传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将“绿色化”内容纳入教育计划,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使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丽水人的共同价值取向。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绿色出行、绿色节能等活动,让公共自行车成为市民城区出行的首选。开展“烟头不落地”活动和“厕所革命”,加快绿色美丽城乡建设。
要坚持体制机制绿色化。进一步完善绿色化的生态考核体系,完善流域、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节能量、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制度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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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网-丽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