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开始施行 湿地保护有法可依

2015年10月30日 10:55南阳日报周二立

中国园林网10月30日消息:湿地保护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昨日,记者从市林业部门获悉,《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月开始施行,南阳市湿地保护自此有法可依。

南阳市地跨淮河、长江、黄河三大流域,境内河流纵横交错,湿地资源十分丰富。至目前,南阳市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总面积102.86万亩,分别为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乡湍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湿地公园6个,总面积68.82万亩分别为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白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唐河友兰国家湿地公园、淅川丹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社旗赵河省级湿地公园、方城赵河省级湿地公园。

《条例》对湿地的概念范围、保护规划、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受保护的湿地资源包括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生物资源。对于因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原因确需占用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湿地保护方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湿地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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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