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态环境管理新常态下新思维

2015年07月22日 08:59中国环境报孙秀英 陈祖洪

中国园林网7月22日消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94%以上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海水水质标准,城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全省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国一流水平……

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布的一组组翔实数据,给我们勾勒了一个更加清晰的海南: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社会、环境取得多赢。这一成绩所体现的价值不仅在于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排名座次,更是对当地发展理念和实践的认可。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海南省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哪些新思维?“十二五”收官之年,如何打好减排攻坚战?史上最严环保法下,如何加强环境监管?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融入省域“多规合一”

突出生态红线引导作用 

对于海南岛优良的生态环境,海南省省长刘赐贵上任之初就坦言:“海南岛具有三大优势: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和国际旅游岛,其中,优良的生态环境排在首位。” 

一直以来,海南将优良的生态环境视为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注重将生态红线的引领和制约作用主动融入到省域“多规合一”编制过程中。 

此前,刘赐贵在各厅(局)、各市(县)调研中多次强调,编制全省总体规划,要以生态立省为基础,以守住生态环境为底线,将严守生态环境底线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 

守住生态底线,意味着需要发挥生态红线的制约作用。这种情况下,环保部门如何发挥职责?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邓小刚表示,新成立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认真履行三大职责:守护环境质量底线,落实全省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结合全省“多规合一”工作,通过划定环境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在具体规划图中;严格实施新环保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严格执法,确保海南一流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 

同时,邓小刚提出,环保部门将根据各区的生态环境功能,确定重点保护对象,提出各区的环境质量目标和生态保护要求,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出台生态红线管理规定,并将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的生态控制线坐标落地。 

强化约谈、挂牌督办

排污企业“有钱也不能任性”

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即将面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的“大考”。海南省将如何打好这场减排攻坚战?

据悉,今年上半年以来,新组建并运转的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采取了一系列硬措施,发挥了环境保护监管的“钢牙利齿”作用。

5月11日上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约谈会,对澄迈县、琼海市、临高县、三亚市、万宁市等5个市(县)政府,以及海南威立雅水务、中航特玻、金海浆纸等3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集中约谈。

5月27日上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全省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媒体通气会。对白沙、昌江、临高、定安4个县的5宗典型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海南省认识到,除了提高违法成本外,还应该加强信息公开以及曝光力度。所以,无论是约谈还是挂牌督办,海南省均邀请新闻媒体参会报道。 

海南省生态环保厅副厅长毛东利在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会议上表示,希望媒体能跟踪报道和监督,形成凝聚正能量的舆论导向;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并提出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政府、企业、媒体和社会公众维护水环境的共同责任与合力。 

对于如何采取刚性措施进行后续监督,毛东利指出,对挂牌督办、违法违规的典型企业,将重点督办实施行政处罚、按日连续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通过媒体或网站向社会公开违法案件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这些硬措施均是让企业直面环保压力、履行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的有力方式。这也意味着,对于排污企业来说,履行环境责任“有钱也不能任性”。 

记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获悉,为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目前海南省已经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立案查处60宗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责令13家单位停止建设,责令37家单位停止生产。此外,在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查处各类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企业136家。目前,已对76家违法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共计304.35万元。 

严格环境准入

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海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如何服务与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全力提高审批效率,成为海南省助力经济发展的不二之择。 

据悉,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实行“绿色通道”和“动态管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提高审批实效。数据显示,上半年海南省已完成111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节省897个工作日,提前办结率为100%。

同时,海南省还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审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保障建设项目能够及时落地建设的同时,也维护了海南省生态环境免遭破坏。 

此外,充分发挥环评“过滤器”的作用、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是海南省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另一件利器。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以来,海南省已对11个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进一步控制了污染排放。 

记者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一直以来,海南坚持提高环保门槛,对于新建项目(包括租赁厂房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的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坚持先环评、后建设。

对此,邓小刚认为,必须擅于把握新常态下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和趋势,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控制增量、削减存量。 

邓小刚介绍,接下来,海南省还将进一步提高产业环境门槛,制订符合自身特点的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从源头控制落后产能;发挥环境标准的引领作用,研究推进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在污染行业和海南特色产业领域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的制订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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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