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应发挥公众的主体作用

2015年08月31日 08:49光明日报穆书涛

中国园林网8月31日消息:贯彻落实中央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既是党和政府的紧迫任务,也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

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因为缺少社会力量的存在,容易陷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的双重困境,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打破这种困境。一方面,环境是公共产品,仅仅依靠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是远远不够的。公众是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因此他们比政府和企业更关注环境变化,能够及时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公众参与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监督和合理维权,有效地制衡企业违法排污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公民的环境知情权要求政府把大量的环境保护和污染信息向社会公开,也敦促政府在环境决策过程中更多地倾听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多中心的、自主的、分工合作的环境治理结构,有助于避免环境保护中由于利益主体不一致和权责界定不明引发的弊端,提高环保公共政策的有效性。

但从目前现状来看,我国环境治理和保护中的公众参与程度低,力量薄弱,多数流于形式。在许多地方的项目建设中涉及到敏感的环境问题,由于社会公众无法参与到环境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产生了众多谣言,引起公众误解、恐慌,对政府环境决策的不信任。一些地方的政府、环保部门、舆论界甚至公众自身对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尚存在模糊认识。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顺利解决,就无法真正从根本上约束一切不利于环境质量改善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产生,中国环境保护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成效,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业就难以实现。因此,确立环境保护中公众的主体地位,引导公众参与从表达激愤民情的群体运动转变为理性思辨的公民参与,提高公众参与的能力,是摆在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以及宣传媒体面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公众参与环保要从“形式参与”转变为“实质参与”。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保主要方式集中在末端参与,即在环境遭到污染和生态遭到破坏之后,公众受到污染威胁之后才参与到环境保护之中,而保证环境参与权、表达权的全过程参与较少,实际上仍然是政府主导而公众无参与。告知和咨询是信息从政府官员向公民的单向流动,公民没有反馈的渠道以及与政府谈判的权力,几乎对被决定事件无决定性影响,因此仅仅表现为形式上的参与。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公众参与,发挥好社会力量,真心实意地面对公众,使环保的过程成为公众获得信息知情权过程,成为全程参与决策的过程,成为逐步实现自主管理的过程。

政府部门要抓紧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各级环保部门要改变现在普遍存在的对公众参与和社会力量“躲”、“闪”、“怕”的心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环保。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主动听取公众的建议,畅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地寻求民意的“最大公约数”。要提升公众的参与态度、参与层次和参与能力。在各地的环境生态建设甚至当发生环境权益冲突时,不再完全依赖政府出面直接处置,而是转向公民和环保民间组织、企业、政府等环境权益相关各方相互协商解决办法,甚至可以诉至司法机关进行法律诉讼和裁决,使环境问题或冲突得以解决。政府要建立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人关心环保,愿意参与到环保事业中来。

建立和健全公众参与的各种规章制度。公众参与环保,要靠制度来维护、靠制度来运行、靠制度来保证。应建立健全环保部门和企业的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地公开环境管理信息和环境质量信息、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保证公众对环保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完善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公众参与环保的评议机制,开辟有效的意见表达和投诉渠道,对公众的诉求和意见要及时准确地做出回应,赋予公众对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表达空间。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总体上看,我国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环境参与意识仍很薄弱,参与程度比较低,原因之一是环境保护宣传不足,环境教育不普遍。国外的环保教育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校园,政府和环保民间组织在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教育中寓教于乐,教育形式生动多样,贴近公众生活,令人印象深刻。我国的环保宣传和教育,不应仅仅局限于植树造林,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方面,更多是将环保与自身健康和生活、经济、社会制度、法律联系起来,让公众从各个方面理解环保,明白它们之间的影响和制约因素,使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贯彻社会生活的各个角度之中,为环保建立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各级政府、教育部门、环保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媒体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保护环境应该从每个公民做起。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节能环保是国家和企业的事,与消费者个人的生活毫不相关。实际上,个人商品购买、交通出行、家用电器使用等日常生活行为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再考虑到商品购买中的运输能耗和尾气排放,家庭电器的持续能源消耗、商品制造过程及其原料供应链污染和排放,个人生活对环境的巨大影响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这说明,扭转环境恶化的趋势,需要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需要每一个人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大力提倡公众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多购买具有绿色标识的节能环保产品,拒绝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倒逼商品制造者注重环保生产绿色产品。要通过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的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为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强大的社会基础。

(作者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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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