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旅游业:用大美生态增进富国惠民

2016年12月28日 17:00中国绿色时报张利明 赵金成 曾以禹 张多 何静

中国园林网12月28日消息: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的资料,全球目前国际游客数量超过10亿人次,创造旅游收入超1万亿美元,其中约有50%的游客到访森林、湿地等生态景观。“森林+”旅游业,一方面指的是依托森林、湿地和沙漠等生态系统发展起来的森林游、湿地游、沙漠游以及“森林+湿地+旅游”“森林+农田+旅游”等新型生态旅游;另一方面指的是信息社会尤其是创新浪潮催生的一系列“森林+健康游”“森林+民族文化游”“森林+景观游”等新业态。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森林+”旅游业是在用大美生态增进富国惠民。

“森林+”旅游业引领创新、绿色、包容发展新趋势

 “森林+”旅游业是当前全球旅游业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作为引领经济发展改革的风向标,其创新、绿色、包容发展的新趋势日益明显。

发展“森林+”旅游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大力建设基础设施和培育森林、湿地公园品牌,成为战略重点。2011年,美国推出“大户外倡议”战略,推动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在保护和恢复宝贵生态系统的同时,通过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提供资金和管理模式,创造就业机会、活跃农村市场、提振国家经济。其重点投资建设方向包括:保护和恢复国家公园、野生动物保护区、森林、湿地和湖泊等;建设并增加安全、清洁、开放的城市公园和社区绿地。2012年,联合国《促进生态旅游,以消除贫穷和保护环境》决议明确指出,必须在国家层面为促进和支持生态旅游制定适当准则和规章,鼓励会员国依照本国立法推动生态旅游投资。

以“森林+”旅游业为代表的休闲旅游产业,成为国家新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和经济支柱。根据《2015年美国户外休闲旅游产业展望报告》,美国的主要旅游活动集中于占国土面积1/3的国家公共林地、湿地、湖泊、沙漠等土地和水域,年度消费额约6500亿美元,创造就业610万个,为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带来399亿美元和397亿美元的税收。2014年,仅美国国家公园提供的旅游活动,对国家和地方经济的贡献就达到200亿美元。在英国,目前到乡村休闲和生态旅游的人数已经超过10亿。

 “森林+”旅游业的社会承载功能更加突出,旅游人群加快壮大,旅游市场前景可观。一方面,森林周边居住人群超常规增长。2015年,美国本土大部分人口居住在林务局等政府机构管理的国有森林和草原周边50英里和100英里范围内,是“森林+”旅游的主要群体。其中,生活在50英里范围内的人群从1990年的1.124亿人(45.3%)提高到2010年的1.532亿人(49.8%)。另一方面,城市森林保护区人口聚集效应突出。目前,坐落在城市区域的国有森林和草原保护区,其周边50英里范围居住人群超过100万的,已达到60个,近10年来新增了4个。

游客需求差异更加明显,森林康养蓬勃发展、旅游产品趋向丰富,旅游服务更加自助化和智慧化。随着“森林+”旅游业迅猛发展,游客对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的多样性,对“森林+”旅游体验的差异性,表现得更加显著。伴随着老龄化、城市化,发达国家森林康养产业加快发展,同时随着游客需求多样性、差异化,主要国家“森林+”旅游的游客更愿选择自助方式。

 “森林+”旅游业的重点活动项目发生显著转变,旅游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发达国家户外重点森林旅游活动从钓鱼、狩猎,转变为野生动植物观赏、摄影等。世界旅游组织指出,2014年全球野生动物旅游约为1200万人次,并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公有林地、湿地上的旅游活动和到访人群越来越多于私有地,“森林+”旅游业集中供给模式更适应当前需求特点。由于设施完善、安全性较高等多个原因,公有林地、湿地上的旅游活动和到访人群越来越多。

 “森林+”旅游业发展突出生态环境的原真性,但受森林缩减、物种丧失、气候变化的影响越来越凸显。世界旅游组织指出,安全且受到保护的生态系统,是保障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促进旅游开发的基本前提,破坏生态系统将对旅游业发展乃至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会导致一些国家丧失发展涉林旅游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宝贵机遇。

建立现代管理体系扶持“森林+”旅游业发展

 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森林+”旅游业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格局和基础,但保护和利用的矛盾仍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国外发展经验表明,“森林+”旅游业发展不但要加强规划指导分类施策,而且要从发展理念、保护技术、品牌建设、资源利用、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建立现代管理体系。

“森林+”旅游业发展,一应加强规划指导,科学划分和建设“森林+”旅游业的产业体系和发展布局,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代表的涉林旅游世界品牌高端产业体系、区域性涉林旅游景区区域生态旅游带以及城市和乡村社区层面的公园、走廊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二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旅游业品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发展理念尤其强调提高林地、湿地、林区的可接近性,强调建设路、水、电,尤其要建设为特殊人群休养、康养服务的特殊设施;三应加强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促进“森林+”旅游产业的组织化、规模化发展,为了支持私营林主参与发展旅游业,发达国家积极创新经济激励、技术支持和伙伴关系,对私有土地收购保护地役权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并在各联邦机构之间合理分配调节经费,促进大规模生态项目;另外,还应挖掘新市场机制,建立发展基金和非营利组织——国家乡村旅游基金(NRTF),培育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

“森林+”旅游业是新时期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的一种有效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林业多功能,促进林业转型发展、脱贫攻坚;有利于完善市场机制,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我国发展“森林+”旅游业,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友好型”原则,依法依规发展“森林+”旅游业,“森林+”旅游产业开发举措应接受相关部门生态影响评估,经过公开协商并获得许可;制定全国性发展规划,开展检查督查活动,严禁地方企业或政府掠夺性过度开发生态资源。

同时,应将“森林+”旅游业纳入国家发展规划,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竞争力和效率。结合新农村建设,争取基本建设项目,扶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宜游宜养、服务优良的“森林+”旅游业示范基地和品牌,逐步形成中国品牌体系。积极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强景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建设;拓展新业态、新产品,实施“森林+”旅游业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发展森林体验、森林养生等,探索“森林+”健康、“森林+”文化等新模式,推动森林旅游从观光旅游向休闲旅游和健康旅游转变,开发生态露营地、智慧旅游等,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完善标准和程序,加强行业标准、准入条件发布;挖掘地脉、文脉、人脉,加强创意开发和市场营销,打造以“森林+”旅游为主体的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加强“森林+”旅游业智慧化、现代化装备。

另外,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旅游业科技培训和金融支持,也非常重要。建议加强对投入和技术的支持,建立信贷基金、制定金融业担保创业方案,支持森林所有者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妇女群体创新创业,增强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就业安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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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