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林业局国家宪法日全面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2016年12月08日 08:54东方圣城网张晓东

中国园林网12月8日消息:12月4日是全国法治宣传日,也是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宣传国家宪法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结合今年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部署”的主题,济宁市创森办组织市林业局林政科、市野保站、市种苗站、市森林公安局和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执法单位,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国家森林城市”,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来自市直和任城区32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广场“摆摊设点”,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向群众解读《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市创森办把国家宪法日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相结合,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主题,通过展览板、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周围群众进行涉林法律法规、森林城市建设等宣传教育,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和政策咨询,通过丰富多彩、生动鲜活、富有成效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爱绿、护绿、植绿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市动员、全民支持、全社会参与“创森”的良好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市创森办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讲解25人(次),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林业法律法规,知道更多关于森林城市建设常识,为林业法律法规和森林城市建设知识进万家打下了坚实基础、营造了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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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圣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