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6年07月27日 17:14中国吉林网艾灵

中国园林网7月27日消息: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日前印发《2016年全市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到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确定六项整治重点,包括钢铁、水泥熟料生产、平板玻璃制造、燃煤等重点涉气行业;重点流域涉水排污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单位;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行业机构实验室、化验室,及其它产生、贮存、运输、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在农作物禁烧期间,违法焚烧农业废弃物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行为;被上级部门通报或约谈、媒体曝光,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产业、区域。

另外,明确了三个打击重点:偷排偷放、非法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造成超标、超总量排污等恶意违法行为;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防治污染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拒不执行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阻碍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环保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恶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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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吉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