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建项目都要落实海绵城市

2016年08月12日 10:34信息时报林丹 郑绵

中国园林网8月12日消息:本周二,佛山市政协主席杨晓光率队参观了佛山新城片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据顺德北部片区发展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张华英介绍,佛山新城公共建筑中的9场馆1中心目前都采用绿色屋顶,运用海绵城市的处理方法。保证50年一遇的暴雨发生时,也不会产生积水外溢现象。而新城内公园、河涌在开建时就保留原来的生态,采用软处理的办法,园区按照海绵城市规划进行建设。

到2020年建成度将达40%

佛山新城片区作为佛山七片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之一,目前进展顺利。对于如何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目标,佛山市水务局表示,一方面是要推进成片建设,另一方面是推进新建项目全面落实。

其中,根据《佛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佛山七片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15.09平方公里,预计到2020年建成度将达40%。其中,禅城、南海、顺德区不少于15平方公里,高明、三水区和佛山新城不少于10平方公里。除此之外,佛山市规划建设面积达1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新区、园区、成片开发区,均要推广海绵城市建设。

总体规划本月将完成初稿

此外,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起,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包括改建、扩建项目。新城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城市绿地与广场(含公园、公共建筑等)和城市水系项目,则要率先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新、改建长度超过2公里的城市道路、占地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广场、占地面积超过100000平方米的绿地与公园类项目,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建筑与小区(包括城市更新)项目,以及列入市、区投资计划超过1000万元的水务项目等,将作为海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管理。

佛山市水务局局长李永生表示,《佛山市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将于8月完成初稿,10月完成专家评审,《佛山市绿地系统规划》、《佛山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专项规划年内也可完成专家评审。今年年底,所有有关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软件部分都要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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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