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场改革方案获批顺昌组建生态林场

2017年01月12日 16:19福建日报

中国园林网1月12日消息:日前,顺昌县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获得上级政府同意。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可,顺昌县决定以七台山国有林场为基础,组建顺昌县生态林场,集中技术力量专业护理山林,让树木长密、长高、深扎根,并且增加乡土珍稀阔叶树所占比重,大力栽种果核富含植物柴油、果肉可制造环保高档洗涤剂的无患子树。开展赎买工作,逐步将重点生态区位的商品用材林转变为生态公益林,把纯净水涵养区、水土保持区、过路候鸟歇脚区、景观区等地域的活树买下来,让它永久生长。

顺昌县是福建省重点林区,80%的土地被森林覆盖,有12家国有林场,其中省直属1家、市管理2家、县属9家。县属9家国有林场共拥有生态公益林9万亩,相当于50座福州鼓山,其活立木蓄积量100万立方米。

设立生态林场不仅造福本地,也不只是河流下游沿岸的城镇乡村受益。活的林木,可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固定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顺昌县国有林场林业碳汇上个月进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售出碳汇量15.55万吨,金额288.30万元,成为福建省卖出的首个碳汇产品,也是福建省碳减排量最大的林业减排碳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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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