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列入2017年度重点普法目录

2017年04月25日 13:42中国网潘书培

中国园林网4月25日消息:4月24日从安徽省阜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在近日公布的阜阳市2017年度重点普法目录中,《阜阳市地下水管理条例》、《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被列入2017年度重点普法目录。

据悉,此次发布的重点普法目录包括39部法律法规,其中党内法规4部、法律28部、省地方性法规3部、市地方性法规2部。其中,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阜阳市地下水管理条例》、《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列入年度重点普法目录。

针对水资源不足的现状,《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重点完善了水资源调配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多种水源联合调度机制,高效利用调入水、本地地表水和非常规水,加强地表水水源工程建设,减少地下水开采。明确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接近或者已经达到、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对开凿取水井的审批、验收、封闭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

《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城市新区绿化用地面积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8%,旧城区改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25%。城市新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安排相应的绿化用地,其绿地率应达到下列标准:居住区不低于35%,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不低于40%,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绿地率不低于30%;道路红线宽度40至50米,绿地率不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绿地率不低于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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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