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市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2018年03月22日 15:08海南日报张期望 黄良策

中国园林网3月22日消息: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报,文昌市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标志着文昌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文昌围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资金等投入,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人居环境,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经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定,文昌市已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最终评审结果经评审专家投票表决获得一致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文昌市为“省级园林城市”。

据了解,2017年文昌市造林绿化面积达15200亩,不仅完成省级下达造林绿化计划任务的118.7%,而且超额完成当地制定的造林绿化任务。截至去年8月,文昌市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约833万平方米,绿地率达38%,绿化覆盖率达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23平方米,持续向绿意盎然的国际滨海城市迈进。

据了解,今后,文昌将巩固和发展园林绿化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国家园林城市,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新贡献。

推荐阅读:

云南:29个城市申报省级园林城市

云南命名15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

四川:隆昌实施“五年规划” 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创建

山东省又增5个省级园林城市

(来源:海南日报)